第42章 谁报的警-《傻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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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就是丁寻?”

    “是,你们有啥事?”

    “刚才有人报警说你把人打伤了,跟我们走一趟吧。”

    “打伤?”

    丁寻瞬间想到刘永亮跌得狗吃屎时,那张脸确实有些变形,这下可真说不清了。

    “我没有打伤人,刚才确实在校门口和人打架,他们一群人拿着木棍打我一个。”

    几名警察表情严肃,听他说完后,其中一人拉开车门:“请跟我们走一趟吧。”

    到了警署,丁寻见到了王长昆和矮子等人,唯独不见刘永亮,心中纳闷儿,不是说有人受伤报警?

    受伤的那个最应该到场的没来?

    “阿sir,就是他,他就是丁寻!”

    “我们的刘永亮同学就是被他给打伤的!”

    “对,我们亲眼所见,就是被他打伤的!”

    一群人你一句、他一句,纷纷出来指证丁寻。

    “报警人呢?”一名警察问。

    “报警人?刚才还在,他做完笔录先走了吧?”几个人左右看。

    丁寻也看了好一会儿,终于明白了,报警人还另有其人,不是刘永亮的这帮马仔。

    经过警方取证,丁寻涉嫌扰乱社会治安、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等。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什么?我我……阿sir,我并没有打伤人。”

    “伤者已经住院了,我们也已到医院取证,你说没打伤有证据吗?”

    丁寻低下了头,证据,他有,可他不能再麻烦赵玉玲。

    刘永亮那边人多,每个人帮他作证一次,丁寻打架伤人就成了事实。

    “丁寻,你有任何异议都可以提出来。”

    “阿sir,我也有证人能够证明我没有打伤人,是他们先动得手。”

    “是吗?你怎不早说呀,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电话号码?”

    丁寻都一一作答,唯独电话号码他被难住了。

    他确实从来都不知道赵玉玲的电话是多少,由于自己没有手机,从来不问别人的电话号码。

    何况他在学校里几乎没有朋友,无需存号码。

    “没有电话号码吗?”一名阿sir关心地问。

    丁寻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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