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传销案-《警察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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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所刚走不久,周新新等四人就到了,游队给主要的取笔录的警察单独开了个会,讲了一下取笔录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取笔录可不是简单的时间地点人物,每个嫌疑人都会刻意避重就轻,如果问不到点子上,笔录的效果大打折扣。

    举个例子,纵火案,需要讯问纵火者当时的气候条件。虽然客观上还需要去气象局调取当天气候情况,但是纵火者对于气候的了解,能够证明他对于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是否放任。

    游少华讲的内容都是关键点,每一个点都直指传销案的本质,陆令受益匪浅,对游队也是有了初步的了解。

    如果说社会思维上,他和游队目前是三七开,那么在办案经验上,他俩就是白纸和字典的区别。

    说了很多有价值的东西,这会也才开了十二三分钟,接着就开始工作。

    这就别想找办案区了,有个独立空间取笔录就不错了,二楼的宿舍都腾出来三间用来取笔录,用执法记录仪录像就行。现在检察院要求越来越严格了,笔录都得搭配着录像。

    经过目前的工作,楼下发现了3个组织者,5个积极参与、协助组织者,6名普通成员和18名被胁迫、欺骗的成员。

    陆令先跟着周新新给一个被欺骗的成员取了笔录,接着就可以配合辅警独立办案了。

    除了这些人之外,今天赶大集的一些目击证人也需要取笔录,工作量还是很大。通过目前的工作,这个传销组织在县城的“据点”已经找到了,县城那边的派出所已经过去查封了。

    目前看来,这个组织就是想利用各地赶大集的时候,搞一些宣传抽奖活动,卖高价保健品,同时发展人员。因为这种比较特殊的形式,所以需要比较多的人证,只是陆令都没有想到,他居然连着取了三份人证的笔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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