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信-《刺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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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拦着我?”雁云冷冷地问。
“你能买她一个,你能救这台上的所有人吗?即便你能买台上的所有人,整个大梁境内还有成千上万这样的奴隶,你怎么救?”孙老怪撇了一下嘴,无奈地叹了一口气,“看看角落里坐的那个小吏,代表这种行为是官府认可的。”
雁云眼睁睁看着那个女孩哭着一步三回头的被胖女人拉走了。
除了那个女孩的母亲,二十多个奴隶不过半个时辰就卖光了,天光大亮,人群散去。场地中只剩下孙老怪跟雁云。
“天,你开开眼……”女孩的母亲喊完,身子软绵绵倒下。
“算你知趣,省了我很多粮食。”络腮胡子毫不在意的踢了她一脚。
雁云跳上台,发现女孩的母亲已经咬舌自尽了。
络腮胡子看见雁云,满脸是笑的靠了过来。他见雁云仪表不俗,又身着内廷侍卫服,自然十分恭敬巴结。
“爷,是不是没有顺眼的,没事,我过十天还是这个点。我的货色好,而且是官府登记造册的罪奴,回去爱怎么玩就怎么玩,就算打死,官府也不管。下回我还有几个漂亮的男孩,爷……”
“啪”他脸上挨了雁云一掌,这一掌戾气十足,不光打掉了络腮胡子半边牙齿,还直接让他原地转了两圈,无声无息的晕死过去。
络腮胡子的同伙围了过来,雁云挑着眼角冷冷看了他们一眼。那些男人虽然面相凶恶,被雁云这一眼看得各个心惊肉跳,又见雁云穿着官服,一时都不敢靠近。
孙老怪拉着雁云跑了。
天光已亮,路上赶早的行人,贩夫走卒络绎多了起来。
梳着双丫髻的小女孩穿着粉色小袄,一头撞在雁云的腿上,抬头一看雁云的冰山脸,小女孩瘪着嘴就要哭。雁云扶起她,轻轻给她拍去身上的灰尘,勉强挤出来一个微笑。小女孩不哭了,眨巴着大眼看着雁云,不一会儿破涕为笑,把手里的包子塞给雁云,转身跑了。
坐在路边的早点摊上,孙老怪唏哩呼噜吃的香甜,雁云却心事满满,食不下咽。
熙熙攘攘的人群,铿锵悠扬的叫卖声,空气中香甜的食物味道,那么真实,这些他原来看到却根本不会体会的东西,现在却如此鲜活的围绕在他周围。
回宫的路上,雁云一声不吭,可是他却奇怪的发现,路过的姑娘对他颇多停足注目,窃窃私语。
“穿上这身侍卫服,不仅仅只是好看,他还代表着一种责任,一种使命。你不再是为了主人的一己私欲而搏命厮杀却不辨是非的死士,你的身后,站着大梁的君王,大梁的百姓。雁云,你的过去我不知道,可是我希望你以后做事,能想想那些被当做牛马一样拍卖的奴隶,想想你还能为他们做些什么。”宫门口,孙老怪忽然正色道。
“我还能为他们做什么?”雁云重复着这句话,一时陷入了沉思。原来,大梁的土地上,命运比他还悲惨的人这么多。从前,他无知无觉,从来没有想过这些事情,现在,他不停的想这件事,却没有答案。
“如果你是一个奴隶,你只能默默忍受;如果你是宫里的侍卫,你或许可以改变几个奴隶的命运;如果你能站的更高,站在天子身旁,也许你可以改变天下奴隶的命运。”
“我吗?”雁云惊呆了,改变天下奴隶的命运!他不敢相信。
“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这是天命的一种考验。雁云,把过去当成一种修行吧,今天是你人生中崭新的一页。抬起你的头,挺起你的胸,你不再是过去的奴隶雁云,你是大梁的侍卫雁云。”
雁云果然昂首挺胸,他本来就长得英俊挺拔,如此一来,更是如日初升,光辉灿烂。
“小子,侍卫处的那些家伙我知道,有很重的门庭观念,要是谁敢不服,揍他!你现在是孙老怪的小朋友,打出事儿来,我罩着你。”孙老怪豪情万丈,使劲在雁云肩上拍了一掌。
“孙神仙,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嗯,你说!”
“为什么对我这样好,我们明明没什么瓜葛。不要告诉我你缺一个扫地的,假如你开口,那些太医会抢破头。”
“孙老怪一辈子无儿无女,地谁都能扫,但是盆可不是谁都能摔的。快去快去吧,侍卫所就往那边走,今天你第一天当值,可别迟到。”孙老怪说完,一溜烟的走没影了。
雁云脚步轻快,脸上带着一丝微微的自豪,没错,今天他忽然明白自己活着的价值,他不是化朽阁一名命比蝼蚁的死士,就算他不知道自己何时会死,但是他已经决定了,要好好的活每一天,为了鹤雨,为了徐太妃,为了红姐,为了梅姨,为了宇文恪,为了孙老怪,还有那些被当做牛马一样买卖的奴隶,他曾经是他们中的一员,但是现在他要为他们好好活着,为他们做一些事儿。
“瞧他那浪样,不就是仗着皮囊好点吗?”
“嘘,你小些声音。他可是前些日子救过太子的人。”
“那又怎样,不过撞了大运罢了。说到底,还不是死罪不赦的奴隶,给爷提鞋也嫌他脏。呸!”远处有两个侍卫装束的人看到雁云,声音不高不低地说。
雁云抬头看了他俩一眼,嘴角溢出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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