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当然,漂亮本身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可她这样的女人,怎么可能对自己做出刚刚那样的事情。 最关键的是。 如果是萝斯的话,不可能认不出他来。 可刚刚她看到自己样子的反应,明显是第一次见到自己。 不是庄明歌自己过度自信。 只要是见过他“大发神威”的人,应该都会对他印象十分深刻才对! 关键是他长得还像塔——读的读者一样帅,不可能被人轻易忘记! 脑海中念头急转,庄明歌脸上的惊喜迅速转为了疑惑。 “你不是萝斯!你到底是谁?” 庄明歌心中开始警惕起来,这个女人和萝斯未免也有些太过相像了。 而且看她胸前插着根钢筋,还能活蹦乱跳的样子…… 总之处处都透着一股诡异的感觉。 “没错,我不是萝斯,我是德蕾莎,德蕾莎·爱尔兰。” 德蕾莎笑眯眯的用手把捏弄着庄明歌的脸庞。 她看出来了。 眼下的庄明歌,除了脑袋以外,其他地方一动都动不了。 哦,对了。 还有下面那个地方。 “或者你也可以叫我告死魔女,可爱的小帅哥。” 听到德蕾莎的话,庄明歌忽然想起,之前系统中自己的原本为0的魔力,变为了100,那是他唯一一个不减反增的属性。 而后面的备注中,就清楚地写着:你遭遇了告死魔女德蕾莎,你吸收了一点她的血液。 看样子,眼前的女人说的是真话。 而且应该对自己没有太多的恶意。 毕竟没有谁会特意告诉一个将死的陌生人自己的身份。 不过也不一定。 这女的刚刚能突然亲他一口,庄明歌也摸不准对方的脾气。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关键是先打好关系。 “呵呵,真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你长得跟我认识的一个朋友实在是太像了,不过现在仔细看看,你比她要好看一些。” 庄明歌没做过舔狗,舔的有些生硬。 但这蹩脚的赞美却是正好戳中了德蕾莎。 在她漫长的记忆中,早就听过了不知多少辞藻华丽的甜言蜜语。 但庄明歌这么蠢的发言,她还真是第一次听到。 噗嗤一声,德蕾莎忍不住笑了出来。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