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要搞事情?-《愿与昭昭共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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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士兵陆续倒下,彭垚提剑就冲了出去,猛的一跃,飞身而起,踩着士兵的肩膀就朝那黑衣人刺过去。
一旁的高适晚了一步,武动着手里的大斧头也加入战局,抖着那黑森森的胡子大喝一声:“退后,老子来会会这几只狗东西。”
既然伤不了对方分毫,何必让这些士兵再做无谓的牺牲。
都是他的兵,哪怕叫不上名字,他也会心疼。
来人只有四个,显然武功不低,颇有倚仗,被一群士兵连番围攻却毫发无伤。
高适一声大喝,那些士兵迅速后退,自成一个圈,将几个厮杀的人围在里头。
安戎冉抬手一晃,几道灰蒙蒙的影子从他身后散开,迅速隐匿起来。
他不管来的是谁,既然来了,那就别走了。
安西大营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来的地方。
高适体型魁梧,力气大,就跟一头蛮牛一样,一把巨斧舞起来虎虎生威,在安西军里很是有名。
来人却好像将他摸透了似的,并不正面与他相对。
再看彭垚。
彭垚的剑法不及安戎冉,原先在京中的时候甚是花哨,可是在安西呆了这么些年,大小拼杀经历多次,从安戎冉的亲兵一路到骁骑校尉这个位置,那都是实打实的军功换来的。
早已经不是京城里那个纨绔公子哥了。
在战场上,他磨砺出了属于自己的剑法。杀人,不需要那些花架子,要快,要准,要狠。否则,死的就是自己。
比之力大无穷的高适,他不仅剑法高超,还多了一份机智,更让安戎冉倚重一些。
以二敌四,却不占半点上风。
这些人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来路,身法极其诡异,还配合的很是默契。彭垚还好,高适就很吃亏了,转眼间,肩头便被砍中,鲜血立时就冒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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