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我曾记得那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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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五年后,他们之中,数学最差的人居然做了财务,学习最不积极的那个在读研究生,一向循规蹈矩的书呆子竟一毕业就向女朋友求了婚……每个人都选择了不同于自己最初设定的路。
包括她。
周静芒拿起杯子,干了一杯啤酒。
对不起,章扬,爱写小说的周静芒没有成为你所希望的作家。
那一年,知名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她也未能躲过汹涌的就业洪流,苦苦挣扎了很多天,仍旧没有等到属于自己的帆船,所以最后她只能抓住一段浮木赶紧上了岸。
为了生存。
没有人不喜欢走顺遂的下坡路,但是,下坡路都是死路啊。
“章扬还是没有消息?”沈潆洄用自己的杯子碰了碰周静芒的。
她摇摇头,硬生生地转移了话题:“你这件衬衫好好看,回去记得发我链接。”
“你们好偏心。”秦榛边啃鸡腿边口齿不清地说,“庄杰也没来,为什么只问章扬,不问庄杰的行踪?”
“庄杰人在国外,我们想关心也关心不着呀!”沈潆洄笑眯眯地说,好看的五官因为灿烂的笑容闪闪发亮。
周静芒托着下巴凝望她,低声感叹:“潆洄你怎么还和高中时候一样少女啊,岁月对美人儿是不是太溺爱了?”
“哼!”秦榛把手指放进嘴巴里吮了吮,“所以我认输了啊!”她漫不经心地瞟了瞟坐在角落里独自喝闷酒的凌晨,笑容满面的脸上藏着一丝失落,“我要结婚了。”
“啊?”周静芒和沈潆洄一起张大了嘴巴。
“太突然了吧!”周静芒一把拉过秦榛,催促她,“快讲讲,对方是什么人?”
还没等秦榛说话,有人突然站起来,用杯底碰了碰桌面:“来,菜齐了,下面进行聚会第一项:奏乐。”
所有人心照不宣地站了起来,大家嘻嘻哈哈地对视着,秦榛拿起一根筷子敲着碗打节奏。三声之后,狭小的包厢里传来嘹亮的齐声歌唱:
青春是手牵手坐上了
永不回头的火车
总有一天我们都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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