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什么是喜欢-《玄幻:我的师兄实在太妖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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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他那样的天才,即便是一年的时间,都不知道提升了多少境界。

    行走在这条枯燥的阶梯上,实在是浪费。

    陈平平点点头:“也对。”他想起了光小雨,这丫头就是。

    “皇族区域还是挺自由的,该族对于领域的管理并不严厉,各大势力的人都可以前来悟道。”八珍鸡说:“大大哥,你要不也尝试尝试?”

    算了吧!

    他耸耸肩,心想,手握系统,等若握住了开启无敌的钥匙,他还需要修行么?

    不过听八珍鸡这么一说,他倒是有些兴趣了。

    系统是系统,兴趣是兴趣,若能将阶梯走完,在湖畔深处见到青铜宫殿,在剑山之中领悟出最强剑道,岂不是说他的天资碾压了所有荒族天才?

    八珍鸡又道:“还有一个地方,大帝道场。”

    陈平平抬起头。

    十月天,秋风萧瑟,落叶缤纷。

    在古城中的一条河流里,有着不少的船只,来来往往,船上站立着俊男俏女,衣着华丽,优雅,谈吐风趣,张口便能言出一大堆诗句。

    金琼玉听得着实有些烦躁,她虽然是女子,可她不喜欢这种风雅,觉得他们太无聊,回去好好修行不好吗?

    一旁的侍女忍不住笑道:“小姐若是学了她们,兴许就能找到一个伴侣了。”

    呸!

    金琼玉脸色一红,骂道:“谁要伴侣?”

    好在她的肤色也是淡红色的,脸红并不清晰,若非如此,侍女又要嘲笑了:“某人口是心非呀!”

    “小姐觉得火炎少爷如何?”侍女问。

    同为年轻一代中的至强者,血脉之力惊人,不过二十出头便已经踏入王道之境,虽然未能悟出原始天赋,可他的天赋能力也算是名列前茅的。

    不仅如此,这位火炎的出身与金琼玉完全不同,他是货真价实的烈火族一员,金琼玉等若是野外捡回来的孩子,草根出身。

    烈火族高层意思是,让金琼玉嫁给火炎,可惜……她强烈反抗,又因为体内的血脉之力,再加上原始天赋,让烈火一族的高层都无可奈何,若是寻常女子,他们早用强了。

    金琼玉撇着嘴角,淡淡的说道:“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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