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最后陆朝自己一个人吃了两碗面条。 不得不说,那一天很撑。 其实陆朝当天是很不开心的。 连门都没能进去,让陆朝自己有一种自取其辱的错觉。 于是二楼那个地方,除非余悄悄主动邀请,陆朝是不打算再进去了。 后来想了想陆朝还是觉得是自己想多了。 是想多了也是管多了。 合租室友而已,并不值得那么上心。 饭当然是各做各的。 生活习惯不同,也没必要打扰。 陆朝自己吃完了面,再洗了碗,接着就出门准备上班去了。 陆朝自己开了一家书店,名字也简单,就叫“陆朝书馆”。每月的收入也还算不错,万把块钱是有的,至少能养活自己。 主要也是因为这个镇上并没有几家书店。 地方太小了。 能有家书店不错了。 于是陆朝的书馆一开店,就引得了不少人的关注。 镇里的学生不算少,也经常会有他们进来买一些学习资料什么的。 还有一些其他人也会进来看一些小杂志什么的。 他这边容纳人来看书。 陆朝书馆旁边又开了一个奶茶店,也是他顺便投资的。 在很多情况下,大部分过来书店来这边逛逛的人,都会顺手去隔壁买一杯奶茶。 奶茶有专门的负责人,并不需要陆朝上心。 他只需要每天躺着收钱就行。 他主要经营的,还是那一家书店。 因为是自家开的书店,所以陆朝的上班时间并没有那么固定。 基本还是看陆朝的心情。 他要是犯懒了,躺在家里睡一天都行。 但是陆朝还是选择了朝九晚五的生活。 九点准时开门,五点准时下班。 要是回去的晚一点。比如半夜十一点或者是十二点,他还能看见余悄悄在一楼的厨房做饭。 当然这是极少数的情况。 陆朝也只看见过一次。 好像,余悄悄基本都是的点的外卖。 陆朝走到门边。 刚刚还没有注意,他现在看见了。 门框那边被贴了一张便利贴,再是一行小字,“谢谢你给我留门。” 陆朝想了想,拿了支笔贴在第二行写道,“不客气。”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