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阴都,旁遮普邦。 进入7月下旬之后,地里的小麦已经开始了全面的收割,而小麦的收购价格相比起瑞克什一个月前卖出的时候,又已经再次上升了40%。 这是一个恐怖的数字,因为这意味着,整个阴都的小麦价格在短短4个月之内已经上升了接近100%。 身边的农民对此欢呼雀跃,但瑞克什却看到了更深的东西。 这很不对劲。 因为面粉的价格几乎没有上涨。 小麦价格上涨了,面粉的价格却维持不变,那这些面粉是用什么做的呢?难道是去年库存的低价小麦? 可是如果库存中还有低价小麦,这些商人又为什么要高价收购今年的小麦? 这不符合逻辑。 看着那些来来往往替商人搬运着小麦的短工,瑞克什的眉头越皱越紧。 必须得做些什么。 按照自己的计划,自家的小麦还需要两周才会开始收获,也就是说,至少还要两周,他才能拿到足够的用于购买面粉的钱。 可是按照现在的趋势,他不认为面粉的价格能够维持在现在的水平超过两周。 所以,他只有两个选择。 要么提前收获小麦,要么,借钱买面粉和食物。 但,无论是哪种方案,对他来说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村子里确实有大户人家会放出贷款,可那些贷款的利息高的吓人,每一笔都是按照天来计算的,不到生死攸关的边缘,绝对没有人愿意去借。 但可笑的是,在这个国家,每天处于生死边缘的穷人太多了,所以他们的生意也好得离谱。 沉默良久之后,瑞克什还是做出了决断。 收麦! 哪怕现在的收获可能会比两周之后少10%以上,但是相比起贷款的利息,这仍然是一个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数字。 他站起身走进屋里把妻子和女儿叫了出来,随后,两人一同拎着工具前往自己家的那一小片麦地。 在路上,妻子试探着问了他现在收麦的理由,他自己也说不清楚逻辑,于是只能告诉妻子,这是神给他的旨意。 不过,这个理由似乎比科学的逻辑更有说服力,在之后的劳作中,妻子没有再多问一句。 人力的劳作自然是比不过机器的,但在烈日下连续工作了三天之后,他们仍然收完了所有的麦子,并且在当天便以一个前所未有的高价将其卖了出去。 随后,瑞克什拿着那笔厚度惊人的钞票,马不停蹄地雇了一辆驴车进城,从粮食商店里采购了满满一车的面粉和食物,而这些食物足够他们一家人吃上大半年。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