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多姆镇-《我被坑成了剑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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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了!”李元将报纸接了过来:“我这里有一则消息,能否委托你刊登在报纸上?”

    “什么消息?”邮差问道,顿了顿,他又补充了句:“如果是商业广告,那我们是要收钱的,但是是新闻要事的话,今天你的报纸钱就可以免了。”

    “那应该是新闻要事!”李元说道。

    然后,他将之前他们看到的情况,跟邮差细细讲说了一番。

    听完,邮差的脸色逐渐凝重下来,再一次跟李元确认道:“这事情确定是真的?”

    “事情是真的,结论是我推断出来的。”李元回答道:“虽然不知到这结论是对是错,但是希望你们能在最后加上一句,以后要去外面打怪的话,建议有一只队伍会比较安全。”

    “好的,谢谢你提供的消息!”邮差对着李元郑重一鞠躬。

    说罢,他匆忙拉起自行车,掉了个头,用力蹬了起来,迅速远离,没一会便不见了踪影。

    “希望这则信息能足够引起人的重视吧!”李元在街边找了张木椅坐下,将另外一份报纸递给林小馨和林茵茵,然后摊开自己手中的报纸。

    古朴粗糙的纸张,带着油墨味的黑字,配上黑白色的图片,让他感觉回到了书上所记载的蒸汽时代,倒是有一种特殊的体验。

    要知道,自从人类进入数字信息时代后,报纸这种东西,可是早早被淘汰了。

    报纸的第一页刊登的,是一则广告,并且那张广告配有一张大到夸张的图片。

    而那张图片上的人,正是当初在李元附近,高调宣称自己开局得了十万金币的男子。

    李元饶有兴致地看了一眼,发现那个男子名字叫做西索尔。那则广告主要是介绍他在多姆镇中心广场开了一家酒吧,名叫勇士酒吧。

    并且上面还配有掌柜推荐酒水的价目表,李元看了一眼,基本都在5银币以上,绝对不便宜。

    在这里开酒吧能赚钱吗?李元狐疑。

    但是继续看下去,令他震惊的是,这个酒吧里简直人满为患,生意好得不得了。

    “唔?这些人还这么有钱,都能去酒吧买醉了?”

    现在大伙不应该都没钱的吗?

    “李元哥你难道不知道吗?”林茵茵听到李元的话,转过头问道。

    “不知道什么?”李元微微一愣。

    “之前那个梅林给的大礼包中,绝大多数人得到的都是额外一笔金币,少的都有一千,多的甚至有一万两万的。”林茵茵回答道。

    “一万两万?”李元眨巴了下眼,虽说这也相当于大华夏国的一百万两百万了,但是在见过开局一千万的西索尔,李元倒是不以为怪:“那报纸上的这个人,好像拿到了十万金币!”

    “诶?十万?!”林茵茵顿时吓了一跳:“那人就是他吗?”

    “嗯!”李元点点头,旋即又好奇地问道:“难道拿到金币的人有很多吗?”

    “很多!”林茵茵认真点头:“昨天房东太太还跟我说多姆镇上的房价一下子涨了好多,如果不是我们租的早,可能还要提租金呢!”

    房价……李元一听,下意识地抽了抽嘴角,这熟悉的味道……难不成他要见证天元大陆炒房团诞生了吗?

    p.s笔者之前误以为大霓虹国指代的是。。咳咳,现在将其改为大华夏国,书中所有出现大霓虹国的,可以留言提醒,笔者一一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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