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下来的时候都只有一半, 为了找到另一半而在人世间行走。 有的人幸运,很快就找到了, 而有人却要找一辈子。 很多人告诉我,没有谁会遇到完全符合自己想象的那个人。所以很早之前我就认为,真正爱上的那个人,一定不是能被填满我所有期待的空格的。 然而,爱情哪里是一种能够被人牵着鼻子走的东西。它才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看不懂猜不透的,你永远别想知道它会帮你把下一颗棋子落在哪里。 然后莫名其妙地,我遇到了。虽然我并不知道,这是幸运,还是不幸。 易先生的出现,让我在那样年少的时候就开始相信,爱情是可以让人充满力量的。所以虽然我并不提倡早恋,但我不得不说,在我的观念里,学生时代的那种青春萌动的、单纯的喜欢,有时候会变成一种敦促,它会让你变得跟从前不一样,变得希望自己更美好起来。 易先生和我有着共同的目标:做主持人,去北京,考上所有学播音的孩子都梦寐以求的学校。因为相同的兴趣和人生理想,我们成了很要好的朋友。每天中午待在一起,讨论学习,闲扯八卦。我们一起去高中校门口那家简陋的小店吃简单的午餐,我们一起以各种听起来正当的理由逃过午睡。我们在那些街头的小酒馆里,对着一张张破饭桌,聊着我们的热血梦想。我们口出狂言,我们不羁,但对于梦想,我们却都是认真的。 你知道吗?我多想有一天,他能带我回到那里去,回到那些破旧的小店,对着那些我们曾经发过毒誓的酒瓶子和掉落的白色墙皮,说上一句“谢谢”,就当,还愿了。 我多想那些真实存在过的日子,从来没有丢失过。 认识我很久的朋友都知道,我有过身材严重走形的时期。任由别人怎么说,我都没有动过减肥的念头。我自暴自弃,觉得反正也没有人会在意,但爱情就是一种特别神奇的东西,它总会把你所有认为的不可能都变成现实。 因为易先生的缘故,为了让他能对我的好感增加哪怕一点点,我下定决心开始了极为痛苦而艰难的减肥日子。那种感觉,和我有过相同经历的人,一定都能体会。没办法,我打小就是一个特别要强的孩子,只要我决定做一件事情,我一定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虽然后来很多事情向我证明这也许并不是一种很好的性格,但不得不说,为了他,我还是减掉了30斤的肥肉,我的样子变得好看。我留起了长发,梳起了当年满大街都是的非主流式的齐刘海,我开始很认真地读书,我像他一样,成为老师们口中的好学生。 说实话,当我现在再回想起来的时候,我并没有因为后来成绩多好而感到怎样的骄傲,反而我觉得,那时为了一个喜欢的人而奋不顾身努力做出改变的自己,还挺酷的。 让自己喜欢的人,看到自己美好的样子,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开心的事情吗? 在我人生最低谷的阶段,因为易先生,我变得好像有了那么一点不同。 虽然我并不希望接下来这一切的发生,然而,人生路上的转折来临时,由不得你愿不愿意,你只能学会接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