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皇城司-《朕即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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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关于对吴革的任用,还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因为吴革所处的位置十分关键,而且赵桓希望他继续管理本职工作,又不知道该……怎样把他调走。
这前后自相矛盾的话语,不是赵桓得了失心疯,而是被大宋官制几乎逼疯。
吴革的官职是武功大夫,是徽宗政和年间设定的官职,在武臣官阶五十三阶中,位于第二十七阶。
这么看似乎是没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但关键在于其职权规定。
第二十八阶武德大夫取代旧官宫苑、左右骐骥、内藏库使。
第二十七阶武功大夫取代旧官——皇城使!
皇城使也就是主管皇城司的官员。
皇城司的赫赫威名,哪怕千年之后依然如雷贯耳,与大明锦衣卫、大清粘杆处同为最著名的特务机构。
理论上赵桓只要令吴革执掌皇城司,那就算是人尽其用,选贤任能了。
但问题在于宋朝冗官现象严重,掌管皇城司的官员高达十余人,主官为置勾当皇城司公事,元丰六年定为十员,以武臣武功大夫以上及内侍都知(宦官)、押班(女官)充任。
这看起来似乎很不可思议,怎么特务机构还能有十几个特务头子?这连上线是谁都弄不清楚,还搞个毛线的特务侦察。
可是,事实就是这么扯淡。追究其原因,还是宋朝的官制出现了极大弊端。
宋朝官制介绍起来十分繁琐复杂。按制度:“其官人受授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
简单来讲,宋朝官制分官、职、差遣。
官是虚衔,决定俸禄收入的多少。官称与实际职务脱离,也就是说被封了什么官,跟具体要负责的政务八竿子也打不着关系。
宋朝有明令规定,虽有官名而不任其职,非有特殊诏令,不管本机构事务。
举例来说,如果一名官员被任命为了水利部长,那他大概这一生都不会去管水利,反倒有可能管消防,管国家税收,管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甚至哪怕管中老年妇女心理健康,都不会去管水利。
职则是一份荣誉,三馆秘阁官,诸殿大学士、学士,枢密直学士,诸阁学士、直学士、待制、直阁均可称为职。
真正决定官员做什么工作的,是差遣。差遣就比较容易辨认了,名中带有判、知、权、直、试、管勾、提举、提点、签书、监等字,如知县、参知政事、知制诰、直秘阁、判祠部事、提点刑狱公事之类,都属于差遣。
当然,这只是理论通用状态。如果一位官员真将这当作真理教条去实践,一定会撞得头破血流。因为宋朝制度改来改去,元丰改制后更是全面恢复大唐贞观之治时的三省六部制,运转形势与唐初没有任何区别。
所以具体官制的运作形式,还是要看当朝皇帝的脑回路。
初步了解了宋代这扯淡的政治制度后,那么问题来了。
已知吴革官职是皇城使,皇城使这个官职的职责是掌管皇城司。那么想让吴革真正掌管皇城司,应该将吴革调往何处,任命为什么官职?
并求赵桓的心理阴影。
应该怎么任命?
还任命个毛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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