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从司马光开始,结束党争-《朕即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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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令是解决很多社会习俗问题的最快捷方式。
比如几千年的春节放烟花爆竹的传统,一道法令就从中原大地消失。
亦比如民国的剪发易服,一道法令:“重振汉室,凡我同胞,一律剪去胡辫”,数以亿计的百姓从此彻底与长发告别。
李清照体贴人意,问道:“会不会给朝廷带来麻烦?”
赵桓淡笑着摆了摆手, 说道:“一件小事而已。朕会让朝廷下令,女子与男子同,年满二十方才算是成年,准许结婚生子。”
大宋女子是十五加笈,也就是十五岁就成年了。这个年纪嫁人,委实讲有点早。
在后世这还是萝莉的年纪。在封建社会却已经是为人妻,为人母。
太过年轻, 就结婚生子, 女子身体尚未发育成熟,导致生产过程中一尸两命的情况屡见不鲜。
不论是为了教育,还是为了大宋子民的健康,赵桓都打算改一改这种传统习惯。
女子不得早婚早育,结婚的最早年纪为二十岁。也就是加笈与加冠并到一起,统一年龄。男人总不能比女人更弱?男人二十岁方才成年,却要求女人十五就成年,承担起一个家庭的重任。
这条法令推行起来不会有什么难处,朝廷一直政令下去,各地官员严格执行,没有人敢迎难而上,顶风作案。
毕竟皇帝不要脸的时候,下令全国女子不准结婚,等候皇帝挑选,这天下也没人敢违抗。
但推行之后,大宋女子将会得到一个更加宽松、自由的生活环境,至少在嫁人之前有足够长的时间让她们去见识这个世界。
后世女大学生在大学期间结婚的也不是多么罕见,她们的年纪大概就相当于大宋女子的年纪。毕竟这个时代, 女子相对早熟, 不需要十几年的时间都呆在象牙塔里,只学习知识。
李清照博文多学,笑着说道:“妾身代天下女子拜谢官家仁政。此令合乎古礼,不亚于三皇之治。”
“《礼记》曰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近风气浮薄,不拘古礼。民间有早婚陋习,至于初婚之时,少年血气未定,不知撙节,故早生病根。”
“朝廷此前便有公议,以世俗早婚之弊不可猝革,议提高婚嫁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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