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该死的!刚刚为什么你的幻术会被看破?我的异能根本还没有准备完全!” 鬼尺浩志走在黑袍女咒术师的前边,沉声低骂道:“要不是运气好,这一剑肯定会被他躲过去的。” “对、对不起……” 脸上有块胎记的女人连忙低下头,唯唯诺诺地跟着鬼尺浩志。 “废物!” 鬼尺浩志面色不悦,脚步不停。 很快,他就走到了李观棋的两截尸体旁边。 然而也正是这时,这位五行初期的异血武士,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了一个让他心惊胆战的事情——鲜血之中,没有破碎心脏的痕迹! 心脏呢?! “噗嗤!” 李观棋猛然睁开双眸,没了半边脑袋和左边胸膛的那一截尸身猛然站起,右手挥舞魔刀,在一瞬间就割掉了鬼尺浩志的头颅。 鲜血飚射。 那颗面露惊恐、震惊之色的头颅高高飞起。 “父亲大人!” 旁边的黑袍女咒术师顿时眼眶通红,惊呼着就冲了过来。 先前两人的身影是幻术没错,但状态是真的,这个女人确实耗尽了所有灵力。 耗尽灵力的咒术师,比普通人还孱弱无用。 可即便如此,她在见到鬼尺浩志被砍掉头颅之后,还是义无反顾地朝李观棋冲了过来。 “砰!” 李观棋看都没看她一眼,直接一脚踹飞数米远。 “噗嗤!” 而他的右脚收回之后,并没有踩到地面,而是直接踩碎了鬼尺浩志这一具无头身躯的心脏。 然后李观棋晃了晃脑袋,瞬间再生出另外半截头部,以及左边胸膛和左臂。 他举起新生的左手,还没等先前被他砍飞的鬼尺浩志的头颅落地,就在半空之中将其接住,并且五指如钩,死死扣进断头处的血肉之中。 “腾!” 李观棋的左手指尖燃起白色气焰,神脉的力量逸散而出,遏制鬼尺浩志想从断头处再生肢体的举动。 “嘿,鬼尺。” 李观棋就这么扣着鬼尺浩志的脑袋,将其举到自己面前,咧嘴轻笑,“耍诈嘛,我也会。” “你……” 鬼尺浩志满脸不可置信,“为什么、为什么你没有心脏……” “因为我比较特殊。” 李观棋淡然一笑。 大脑,心脏。 异血武士就这两个致命伤,或者说“一个”,必须把这两个部位同时破坏,才能彻底杀死异血人类。 但换句话说,只要同时破坏这两個部位,就能瞬间杀死异血人类。 所以这不怪鬼尺浩志不谨慎。 世界上99.9%的异血人类,在破坏掉对方的大脑和心脏之后,都会感觉自己杀死了对方。 只能说,李观棋这个没有心脏,没有任何致命伤的异血人类,太过特殊。 “想活吗?” 李观棋看着手上鬼尺浩志的头颅,轻笑一声,“告诉我,你是怎…… “你绝不会让我活。” 鬼尺浩志还不待他把话说完,就直接闭上了眼睛,“我不会让杀我的人如愿,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都注定失败,要杀要剐,随你便。” “……” 李观棋沉默了一下。 “傻子。” 他有些无语,随手一挥,便有湛蓝色光芒笼罩鬼尺浩志的头颅。 灵魂幻术:催眠! 鬼尺浩志是五行初期的异血武士,但其实只有四阶灵魂而已,在李观棋五阶巅峰的强大灵魂笼罩之下,连半点抵抗力都没有,在瞬间就沉沦其中。 “告诉我。” 李观棋瞥了眼不远处,那一个在地上,哪怕是爬,都要爬过来的黑袍女人,“这个四象级巅峰的女咒术师,叫什么名字?跟你什么关系?” “她叫鬼尺英子,我养的一条狗。” 被催眠的鬼尺浩志神情茫然,木讷地回话。 此言一出。 那个脸上有丑陋胎记的黑袍女人,顿时停在了原地,望着这一颗头颅,眼中满是难以置信。 “……” 李观棋见此,心中顿时猜了个七七八八。 “说清楚,你和鬼尺英子怎么认识的?” 李观棋看着鬼尺浩志,沉声问道。 “97年前。” 鬼尺浩志木讷回道:“我在路边捡到了还是婴儿的她,她那时候被家里人丢在垃圾桶旁边,因为脸上有块丑陋的胎记,所以才会被遗弃的,我跟周围人打听,说是有咒术师来看过,她有胎记,但并没有咒术资质。” 李观棋听到这里,顿时皱起眉头。 天之不予,必有所赐。 根据他在末世了解到的,这件事的本质,其实是由于核辐射跟异血的融合,造成异变,产生术式器官。 而大量的核辐射,又大概率会产生身体畸形。 所以,诡异世界……或者说,在新纪这个时代,才会出现这么一个逻辑不对,但结果正确的理论——天生畸形、天生重病的婴儿,必然拥有咒术资质。 也就是所谓的“天之不予,必有所赐”。 但问题是,脸上有胎记,这算吗? “但是那个咒术师看错了。” 鬼尺浩志木讷地说道:“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那人的测血石坏了,又或许是其他原因,总之,那时候我刚杀了一名咒术师,身上有测血石,就拿她的血试了一下。 测血石亮了。 她其实是有咒术资质的。 我把她带走,抚养长大,取名为英子,跟我姓鬼尺。 因为咒术师很有用,我很早就想要一个咒术师奴仆了。 但后来的事情超乎了我的预料,英子的咒术资质很好,非常好,修炼速度越来越快。 我怕以后控制不住她,于是就用了刺青印魂法,给她打了个灵魂烙印,并且让烙印刺青出现在她脸上,烙印样式,就跟她脸上的胎记一模一样。 然后我还不断给她洗脑,用这个胎记迫使她自卑,让她从心理上臣服于我,让她……” “砰!” 李观棋忽然抓着鬼尺浩志的头颅,将其死死砸向地面,砸得头破血流。 他看着这一颗头颅,面目狰狞,“你他妈就是个人渣!” 难怪。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