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奸商-《大西洋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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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哥,你回来啦~”

    从仓库搬了一箱酒到前台,刚放下,就见一位长相对不起祖宗的小伙子从柜台下面站起身。

    他是阿彪,被小七介绍来的新人,会来事儿,懂礼貌,没有传说中的混不吝,一切都很好。

    于是黎耀阳便把他留了下来,跟他一起的还有另外三人,酒馆的人手一下充裕起来。

    小二终于不用一人身兼五职了,经理、服务生、调酒师、老鸨、看场子的打手。

    咱就是说,像小二这样的员工完全是老板心中的完美员工代表。

    发一个人的工资顶五个人的活,任劳任怨,关键时刻顶的上,闲的时候也没废话。

    如果可以,黎耀阳愿意发他一个二十世纪劳模奖!

    终于,在阿彪他们几个小兄弟来到之后,小二不用再当劳模了,可以名正言顺穿着西装往柜台后面一坐,优哉游哉的打哈欠,这才附和经理的身份嘛。

    “诶~回来了,把这箱酒拆开放到柜子上,记着,整瓶150刀,一杯10刀,不二价!”

    要么说无奸不商呢,黎耀阳向大家充分展示了一位奸商应有的素质。

    一杯10刀,700毫升一瓶酒,自己算吧,血赚!

    至于有没有人消费得起?呵呵,不要小看好酒的魅力,更别低谷酒鬼的魄力。

    这些看似没什么钱,穷困潦倒,平日里以劣酒度日的家伙,总有办法能弄到钱,大钱难,小钱肯定不缺。

    这不,阿彪刚把酒摆上柜台,就有个大胡子迈着王八步,左摇右晃的找过来。

    “上新酒了?”

    这人醉眼迷离,一看就是劣酒喝多了,上头。

    阿彪一看生意来了,哪肯错过,陪着笑脸道:

    “是的先生,正宗苏格兰北高地威士忌,刚刚到货,还没开瓶呢~”

    “嗝~”大胡子打了个嗝,指着他后面的酒柜道:

    “来~来一杯,我就喜欢尝鲜~”

    男人都懂的坏笑声一起,几个酒友围上来。

    “尝什么鲜?酒馆来新的小姐姐了?”

    “没有,回头得跟老板提议,得实时换新才是,这几个人都玩腻了~”

    “你这个喜新厌旧的混蛋,我可没腻呢,亲爱的肉丝,我的最爱~”

    酒馆小姐姐团队中的头牌就叫肉丝,艺名,本名叫什么不重要,反正换人不换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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