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没见过这样的!-《谍战:我在敌营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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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咕噜。

    这东西就落在厉歌的面前,还冒着烟,待厉歌看清楚它的长相,魂差点都吓飞出去,这是——手榴弹!

    屋里不能待了,厉歌宛如一只炸毛的猫,直接弓着背从地上爬了起来,登上了炕以后,顺着窗口纵身一跃,‘嗖’一下窜了出去,在落地时就地一滚,刚起身抬头,正发现眼前的狗剩子手握另外一枚手榴弹看着他。

    这是还要往里扔第二颗啊?

    “我凑!”

    厉歌自己都不记得有多久没骂人了,可当他看见狗剩子脚下的机枪,手里的手榴弹还是没忍住,当年日本子和老毛子打仗,老毛子用的也就是这些家伙事式了吧?

    他一个电炮就掫到了狗剩子脸上,那孩子都没出声,‘噗嗵’一个后仰栽倒在地后,厉歌顺靴子里扥出一把匕首。

    枪?

    刚才从窗口窜出来的的时候,卡窗户沿上直接扔出屋里,要不然谁要是不直接拎枪怼着这孩子的脑门上搂火,谁就是乌龟王八蛋养的。

    这一拳挨的,狗剩子双眼直冒金星,好不容易等缓过来一点,用脑瓜子顶着地面爬起来时,手里的手榴弹也没撒手。

    最生气的,是厨师,他端着莫辛纳甘趴在钟楼上一个劲嘀咕着‘出来、出来’,因为在瞄准线内有一堵墙已经完全遮挡了他的视线,令其彻底丧失了目标。

    谁让经验丰富的厉歌在开打以后,立即缩着身子站在了墙根底下,生怕被偷袭呢。

    或许,正是这种小心给了狗剩子缓一下的机会,也正是这种小心给了厉歌这个名满南满的杀手能活到现在的生命。

    爬起来转过身,狗剩子和厉歌面对面了,俩人视线刚对上,可以说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谁也不再顾忌的同时向对方窜了过去。从速度上来说,厉歌更快,也更专业,单手提刀从小腹部往上挑着扎向狗剩子的心脏;狗剩子呢,够贼,交上手不图有功但求无过,用手榴弹的铁头儿猛砸刀背,‘嘡’一声脆响后,厉歌手往下一沉,就在他以为出现了乘之机那一刻,人家将计就计,脑瓜子一头槌就撞了下来。

    碰。

    正撞狗剩子胸口,将他这个往前冲的体态直接锤的后退了好几步。

    毕竟狗剩子一身能耐是偷学的,没有人喂过招也不曾和谁动过手,在经验上与经常和死神擦肩的厉歌根本没法比。要说偶尔的抖抖机灵可能还行,真要是到了玩命阶段,两个他也不是厉歌的对手,狗剩子和许锐锋就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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