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首先,为什么是于慧慧和唐木齐两人。 如果凶手不是于慧慧也不是唐木齐。 案发现场有第四个人。 那么,问题来了。 对方为什么要将于慧慧和唐木齐迷晕,弄到红砖房? 是为了栽赃陷害? 不像。 第一,现场杀死段忠新的砖头上,并没有两人的指纹。 如果凶手有意陷害两人,那么将砖头上沾染到两人的指纹,是非常简单的事情。 可是,对方并没有这么做。 第二,血迹喷射方向不对劲。 如果凶手想要栽赃给两人或者两人中的一人,就不会疏忽大意到,让两人身上占有同样的血迹喷射痕迹。 这一点,其实很好解决,只需要将昏迷的两人,搬离的远一点,或者调整一下方向,就能做到。 可是,凶手并没有这样做。 所以说,凶手将二人抓进红砖房,蓄意栽赃嫁祸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 可是,如果不是为了栽赃嫁祸,那凶手又是为了什么呢? 根据于慧慧和唐木齐两人的供述,他们两人都是在27日晚上,被迷晕、敲晕后带进密室的。 如果对方仅仅是为了杀死段忠新,又为什么要抓来于慧慧和唐木齐呢? 抓一个人和抓三个人,难度可是不一样的。 而且,这样会增加凶手暴露的机会。 那么,凶手为什么要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说不通啊。 所以,现场到底有没有第四个人,陈言是持怀疑态度的。 对不于慧慧和唐木齐两人联合演习这个可能性,陈言更愿意相信后者。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三人之间有什么关系。 如果于慧慧和唐木齐是凶手,那么他们两人为什么要杀死段忠新。 杀人,不可能没有动机。 尤其是凶手布置了这么复杂的密室杀人现场。 最终一定是为了隐藏自己。 返回侦缉队后,陈言主持召开案情分析会。 “胡队长,关于于慧慧和唐木齐两人的背景调查,进行的怎么样?” 这是陈言最关心的。 两人如果联手作案,那么于慧慧和唐木齐之间,一定有着外人不知道的联系或者秘密。 “这一点也是我们调查的重点。” 显然,胡雪莹他们也想到了这一点。 “于慧慧和唐木齐现在互相指责对方是凶手,可是现场的证据又证明两人似乎都不是凶手。”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