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以刑去刑!(求收藏)-《大秦:布衣皇帝》


    第(2/3)页

    “你既然已被勒索,就当直接去告官。”

    “官府审理后,那名工师虽盗窃未遂,但因勒索之事坐实,依旧会被从重判刑,或刑为隶臣,或系城旦六岁,或当耐为司寇。”

    “只要你有犯罪事实,无论既遂还是未遂,都会被官府治罪。”

    “大秦律法讲的是:以刑去刑,国治;以刑致刑,国乱,故曰:行刑重轻,刑去事成,国强;重重而轻轻,刑至事生,国削。”

    “也许你会担心官吏间互相包庇。”

    “这大可不用担心。”

    “大秦官吏之间也是施行的连坐,而且官吏间的连坐,远比平民间的连坐严厉的多。”

    “《商君书·禁使》有言:吏虽众,同体一也。夫同体一者相不可。且夫利异而害不同者,先王所以为保也。”

    “秦之法,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

    “重刑而连其罪,则褊(bian)急之民不斗,很刚之民不讼,怠惰之民不游,费资之民不作,巧谀、恶心之民无变也。”

    “重刑,连其罪,则民不敢试。民不敢试,故无刑也。”

    嬴政给秦落衡讲的很深。

    大秦的律法讲的就是以刑止刑。

    大秦君王及法吏一致认为,只要刑法足够重,百姓就不敢生有犯罪之心,百姓不敢犯法,刑罚重不重也就不关键了。

    只要你敢犯罪或生出犯罪之心,那就要第一时间给处置掉。

    所以才有了连坐制度,就是要把犯罪之心扼杀在最初始阶段,只要你有这个想法,要么就别暴露出来,一旦暴露出来,就准备直接迎接律法残酷的审判。

    正是因为有了连坐制度,所以才专门出了律令针对诬告。

    就是以防告密成风,诬告成性。

    这也是为何,大秦一旦有人告官,官府必须要审理的原因。

    大秦不接受任何的匿名信,如果有官吏收到匿名信,见之即焚,若是抓住匿名者,更是要严肃处罚。

    大秦也严厉打击夸大案情的。

    若有‘告盗加赃’者,也会被跟着惩罚。

    不过,若真以为连坐制是无差别处罚,那倒是想错了,大秦的连坐制注重和强调的是知情与否。

    不知情,不予以连坐。

    知情,则连坐。

    听完嬴政详细的讲解,秦落衡也是连忙作揖行礼。

    “小子受教了。”

    “小子之前对秦律了解不多,对官府的公正多少抱有一定的怀疑,加上自己的户籍来的特殊,所以不敢去告官,以至于险些助纣为虐。”

    “小子知错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