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内外之政(四)户籍制度-《春秋最强野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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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正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又问起诸多他不在时的事宜,进入了正式的议事环节。

    六司仍然是以布政司为首,端木容率先出列,介绍起如今四邑的民政情况。

    “启禀主君,按照主君您之前的指示,布政司对黑山治下的统计调查工作从未停止。在收复共邑后,布政司又赶忙进行了一次人口大普查,如今黑山治下共有三万两千两百余户,共计十三万五千四百余口。

    其中20-40岁的青壮男性约有两万七千余人,20-40岁的青壮女性约三万五千余人。这些人是主要的壮劳力,青壮男性更是军中重要的兵源。

    另外,0-6岁的幼童约有一万五千余人,12-20岁的青少年男女约有两万五千余人,40岁以上的中老年男女约有三万两千余人。”

    于正满意地点点头,除了因为战乱消耗,男性人口少了一些外,其余年龄段都还算正常。他对布阵司的统计工作表示了肯定,户籍工作看似是小事,但却关系到整个领地能不能健康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黑山目前所采用的户籍制度乃是于正所教的革新版,有别于此时的户籍制度采用了大量的统计方法。

    春秋时期,户籍制度也是存在的,但还很粗糙,甚至诸侯和大夫也不知道自己领地内有多少人,更不知道组成情况如何。

    《周礼》中记载:“听闾里以版图”。

    闾里即乡里,版图即户口册,后来才用以代指一国的疆域。

    但是周朝的户籍制度是以家为基本单位的,而不是人,也缺乏必要的信息,常常出现不在册的隐匿人口。比如关于奴隶人口,成家的奴隶称“臣”,便是以“家”为单位计算,史书有奴隶主买卖和赏人“臣五家”、“臣十家”乃至“臣一百家”、“臣二百家”这类情况。

    一直要到战国时期,秦孝公重要商鞅变法,户籍制度才得以变得较为完善。商鞅变法的内容包括了清查户口、按户分给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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