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请求判处杨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签到三年,我神豪的身份被曝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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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死我了,小子,你在玩火。”

    “本来你没什么大事,不过现在不一样了,你完了。”

    “明知道我们在追求秀男,你还敢接早餐,那就是故意挑衅我们呢。等着,我一定会支持你承担法律责任!”

    ……

    九点钟。

    由所长亲自主持早开会议,商讨杨辰是否需要对罪犯负责。

    首先表态的就是李秀男,她强调罪犯是一个把一家五口灭门的极度凶残的人物。

    当时他手里还有菜刀,并且向杨辰做出了劈砍动作。

    而杨辰赤手空拳,没有任何防御工具。

    如果他不用尽全力击倒对方,自己就可能会被砍伤,甚至砍死。

    根据最新正当防卫法规定,只要受害者觉得自己的生命确实收到了威胁,可以用任何方式进行自卫,不要求他考虑反抗是否超出必要的范围。

    所以,不管是从见义勇为的角度考虑,还是从正当防卫的角度考虑,杨辰的行为都合法,不应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但是那些追求李秀男的人可就不是这个说法了。

    他们觉得杨辰夺了罪犯的菜刀,然后再对他实施重击,明显带着故意的情绪。

    由此而引发的后果,他必须承担。

    他们一致认为,杨辰应该要为罪犯的伤势负责。

    医院那边已经给了反馈,罪犯肋骨断了两根,符合法律上关于轻伤的鉴定标准。

    因此,杨辰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刑罚》规定,对他人造成轻伤级别伤害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鉴于杨辰的出发点是见义勇为,只是过程中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可以酌情考虑减轻处罚。

    但是肯定要触犯刑罚,留下刑事档案记录。

    李秀男一听就火了,立刻就训斥道:“你们这是在公然蔑视正当防卫法,也是在打击公民见义勇为的积极性。”

    另外几个人铁了心要联手做杨辰一局。

    所以他们就无限放大杨辰夺了刀之后重击罪犯这一点,强调杨辰有故意的嫌疑,并且超出了必要的限度。

    其他人不在现场,也不好发表意见。

    只能看着李秀男一个人跟好几个人争辩。

    这时。

    王磊来报案了。

    接待他的民警了解情况之后,赶紧过来跟所长汇报。

    所长点点头,道:“这事暂且搁置,等我跟上级请示一下再决定怎么认定杨辰的行为。小李,昨晚是你们几个出警去三石良玉足浴店扫h吧?”

    李秀男点点头。

    所长继续说道:“足浴店大老板王磊过来报案,控告合伙人李良报假警,寻衅滋事,污蔑足浴店名誉等,请求我们将李良拘留调查。你去处理一下。”

    李秀男:“是!”

    李秀男赶紧就起身跑了出去。

    所长看了看那几个小年轻,随后叹息一声,起身离开。

    那几个小年轻互相看了看,给彼此一个坚定的眼神。

    既然选择要做杨辰一局,那就要坚持下去。

    成功了,杨辰为此付出代价,算是对他的惩罚。

    失败了,他们几个最多是认定不清晰,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没有任何损失。

    何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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