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果果的去向-《我在缉仙局工作那些年》


    第(2/3)页

    “这药绝对没问题,这都是正常的反应,您看,您的朋友不是醒了么!”法特斯连忙解释。

    果然,潘小鹏把胃里的早饭吐了出来,浑身觉得舒服多了,头脑也清醒了过来。

    庄明见潘小鹏没事了,向他简单介绍了一下法特斯的身份,就准备继续刚才的审问。

    “等一下,这种情况怎么能少的了队长呢,我打个电话让他旁听,顺便也让他高兴高兴,这次我们可是立大功了。”潘小鹏说完就拨通了程仁的电话。

    本来程仁以为他们又闯了什么祸,说话的语气就像吃了枪药一样,结果一听是抓到了闰子,连忙乐开了花。

    潘小鹏是通过内部专线打的电话,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外部人员对电话的监听,这样,说起话来,也不需要顾虑的过多。

    “维亚是不是被你拐走的,你是花衣魔笛手的后代?”庄明把玩着自己的匕首,沉声问道。

    法特斯也没敢隐瞒,承认了他是吹笛人的后人,原来蒂姆当年不辞而别,就是加入了乡组织的“子”那一支,靠着神奇的《莱特曲》,渐渐坐到了闰子的位置上,并一直传承至今。

    而维亚就是法特斯亲自拐走的。

    “你们为什么要抓维亚?有什么目的。”这点,庄明一直都想不明白。

    可问到这,法特斯却开始犹豫了起来。

    “说!不说的话,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的手脚都剁下来?!”庄明说完还用脚,用力的踩了踩法特斯腿上的伤口,疼的法特斯又“啊、啊”的大叫起来。

    电话那边的程仁,听着这一切,觉得庄明也有点狠了,不过对于他的成长,还是很欣慰的,有时候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这下,法特斯彻底害怕了,一股脑的把他知道的事情,如竹筒倒豆子一般,全招了出来,也顾不上这件事被“子”知道后,找他算账了,眼下保命最重要。

    原来“子”有一个6岁大的女儿,一出生就患有严重的系统性红斑狼疮,导致全身上下,多处器官衰竭,要不是一直靠“酉”的特殊方法吊着命,早就死了。

    然而这么做的代价就是,每隔六个月,“子”就要为他的女儿,把坏死的器官全换一遍,这些年,“子”及其手下一直都在满世界寻找能和他女儿配上型,并且身体健康的小孩,作为器官供体,用以消耗。

    不过按照“酉”的说法,历史上曾出现过这么一类人,他们天生对仙类异常敏感,可以依靠第六感,探知到仙类的存在,甚至与其建立某种联系。

    形成这种现象的具体原因,没人知道,或许是天生的,也有可能是后天造成的,但有一个共通点,他们都是很小就获得了这种能力。

    所以“酉”就猜想,如果能找到这种与仙类极为契合的人,再通过一些特殊的方法,将他变成非人非仙的融合体,之后只要再熬过排异反应的阶段,就可以一劳永逸,成为最佳的器官供体,以后将不必再为“子”的女儿频繁更换器官了。

    那天“东仓使者”去果果的家里,本来只是为了偷取她母亲的肾脏,没想到却被一只不明身份的仙搅了局,这也是为什么“东仓使者”平时都能在不伤人性命的前提下偷走人类的器官,可那天却失手害死了果果母亲的真正原因。

    由于一只仙类的突然出现,导致东仓使者提前结束取肾过程,这才造成了大出血。

    而任务刚发生状况,负责控制东仓使者的冯伊凡就有了反应,于是赶忙用秘法召回了那只东仓使者,也就是在那天,他惊奇的发现那个盲人小女孩,居然可以感知仙类的存在,甚至还叫那只仙类为爸爸。

    得知此事后,冯伊凡马上把这个消息上报给了法特斯,而法特斯想要在“子”那里刷表现,于是亲自去了趟黑克兰,带走了果果。

    听到这,庄明三人终于知道果果为什么会失踪,以及接下来将要面临的是什么了,于是急道:“那维亚现在在哪?”

    “已经被我…被我送到‘子’那里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