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比弗利山庄算是最繁华的地段,这点肯定是没的比。 而陈曌觉得,如果把镜子湖外通的河道拓宽挖深,可以提供中小型船只经过,那么水上交通则能够让他的新家增色不少。 而且阿蒙也能进的到湖里来,这样就能一家团聚了。 而不是现在这样,可以说是一家人都借住在别人家里。 …… 夜色下,在一个已经废弃的工厂中,史派克手拿着一瓶红酒。 他已经得知了,他被通缉了。 杀人未遂、纵火、入室行窃。 他知道自己算是彻底的完蛋了,和过去不一样。 过去他的那些黑历史,顶多就是进警局关三天,出来一样生龙活虎。 可是现在的他,进去没个十年八年是出不来的。 现在他只想着,弄到一笔钱,然后离开洛杉矶,离开美国。 躲到第三世界国家去,总比留在这里,不但被警察通缉,还要被高利贷追债。 就在这时候,工厂外面有亮光传来。 史派克心头一紧,立刻矮下身子,探头看向外面。 来了一辆车,几个黑色西装的人从车上下来,其中一个提着箱子。 这时候史派克的手机震动了起来,史派克把手机的铃声关掉了,免得暴露自己。 “我们已经到了,你人呢?” 史派克没有出声,而是在确认,这些人是不是就是他的交易对象。 说实话,他实在是搞不懂,为什么一瓶葡萄酒,能够卖出一百万美元。 不,不是一瓶,而是三分之一。 仅仅只是三分之一的葡萄酒,已经被人喝掉了三分之二,黑市上依然有人出价一百万购买。 在他看来,这实在是太不可理喻了。 过了半饷,史派克终于出声了:“我就在工厂里面,你们只能进来一个人。” 那个提着箱子的人进来了,看着躲在黑暗中的史派克。 “我要的东西呢?” “我需要先看到钱。”史派克小心翼翼的说道,这可是一百万美元的交易。 谁知道对方会不会黑吃黑,对方打开了箱子,然后丢到史派克的面前。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