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八章 菊一文字-《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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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世上哪有那么多神器?副处长也是处长,半神器也是神器,区区岛国,能有把半神器就不错了。
如今扶桑神器易主,归了大夏,是不是代表扶桑的国运也要转移了呢?
驱除了这种不祥的想法, 不考虑刀的象征意义,就算单算攻击力, 这柄刀也是无与伦比。
虽然这把刀锋刃长,刀身细且薄,正面作战对砍的话,未必拼得过自己手里的村正。
可是用来刺杀,简直是无可抵挡。连于剑圣都挡不住的话,世界上几乎没人能挡得住。
绯村是“尊王攘夷”的维新志士,刺杀过著名的开国论思想家佐久间象山,当时他还叫河上彦斋。
因为支持并参与促成了先王的“大政奉还”,受赐了这把半神器。
之后本来年纪轻轻地就隐居了,专心创立新剑术,剑术有成之后才改名绯村剑心。
没想到他创立的剑术,竟然需要杀圣级证道。
绯村自负本事,立志要搞把大的,杀掉于剑圣这根大夏的擎天巨柱,为扶桑的崛起除掉最大的障碍。
此前在大都晃悠了很久,然而于剑圣在紫禁城里不出来,根本就没有刺杀的机会。
如今绯村虽然一战成就大名,战场成圣,却身死道消。
刺杀被大夏的圣级光明祭司赶上了,于剑圣又被救活,还便宜了兰迪这个敌人,这都哪儿的事儿?
他是终于碰到了于剑圣出来,连自己的阻拦都不听,半兽人身体里兽性血脉发作,热血上头,不管不顾,才作出这等蠢事。
上泉即使再痛惜,也不好去讨回兰迪缴获自刺客的名刀,否则不是坐实了和刺客有勾连的事?
于剑圣看了看兰迪刚才“迎风一刀斩”在地上劈出的鸿沟,又打量了兰迪两眼,“小伙子,过来。我看你的身法,已经可以晋级了,我帮帮你吧。”
兰迪已经完全清醒,“于老爷子,您的身体——”
于剑圣哈哈大笑,“不要瞧不起我这把老骨头,我再老还能有陈总舵主老?
老夫好歹是个圣级,就算现在重伤,没本事和其他圣级拼命了,帮你一个中级剑师晋级能费多大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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