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作诗-《我要修剑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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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公子自幼便熟读诗书,常常也以读书人自居,但实际上却丝毫没有读书人应有的气结与脸面。

    而且打小在娘胎里就点错了天赋。

    用赵府奴仆烧饼的话说就是——我家少爷在醉春楼时才气可居天下八斗,但只要走出醉春楼的大门,脑袋里的智慧就只能与县西边死了丈夫的张寡妇的小叔子的傻儿子相比。

    且蠢度不逞多让。

    所以在商铺老板示意提诗赠宝的活动开始时,书案前的读书人全部都在握笔沉思,思索岁除夜写出怎么样的诗词才能引动才气,唯有赵良材不管不顾,提笔、蘸墨,开始笔走龙蛇。

    这番胸有成竹的表现顿时就震慑住了旁人。

    便是顾清月与丫鬟小荷也不由得另眼看待,这位平日里尽显轻浮、没个正行的赵公子此刻就像是变了个人似的。

    “刷刷刷!”

    也就仅用了几息时间,赵良材便罢手放笔示意自己已经写完,身旁众人见状赶忙围了过去,想要一瞧他的佳作,就连许知秋也是颇为好奇地瞥了一眼。

    且先不说别的,赵良材的字迹是真的不错。

    至少能甩许知秋十八条街。

    不过这写的诗就……很难说了。

    顾清月因为书案前围挤的读书人实在太多而没有瞧见是何诗词,丫鬟小荷则是迫不及待地点着脚尖,探头探脑地向前望上一眼,哪知仅是这一眼就令自己彻底呆住了。

    小荷虽是丫鬟,但自幼与小姐同住,耳濡目染下也是懂些诗词的。

    眼下这诗实在是……

    实在是……让人无语。

    顾清月瞧见小荷如此也是好奇,向前迈出两步,这才看到书案纸张上写道:

    金楼玉砌凤栖落,

    满阁春袖醉闻香。

    少郎技负天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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