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抄一次告一次-《重生之我要冲浪》
第(1/3)页
99公司召集会议。
全是社区部的管理层和骨干,但大家来了之后,意外发现屋里还坐着几个陌生人。
“军哥,那几位谁啊?”有人悄悄问。
吴军辨认了一下,不确定道:“好像是法务部的吧?”
“法务部来干什么?”
“你说能干什么!”
哦!
问话的人明白了,一个传一个,都知道那几位是法务部的。公司当然有法务部了,平时不显山露水,众人还挺新奇。
过了一小会,姚远大步进来,坐下没废话,直接亮大屏幕,上面正是qq空间!
“这是qq刚推出不久的一款产品,简单说,他们想做社区了。我们先看看这个东西,用qq登录,点开,就会出现这个……”
面。姚远操作着电脑,大屏幕上显示出一个熟悉又陌生的页说它熟悉,因为跟麦窝社区的个人空间非常像;说它陌生,因为做了些微创新,比如页面设计不一样,功能更多。
包括换肤、日志、相册、留言板、音乐盒、互动、个人档等10多个功能。
比麦窝多了三四个,齐全的不得了!
这还不算完,姚远继续操作,连一些细节设置,比如“仅好友可见/公开”、“好友动态、点赞”等功能,也是做了微创新。
“忒不要脸了!”
“换个皮就当是它的了?”
“创意不要钱啊,恶心!恶心到家了!”
这不能忍,一时间群口骂街,姚远敲敲桌子,止住杂音,道:“只要眼睛不瞎,都能看出来,但到底能不能认定抄袭,麻烦法务部的解答一下?”
“咳咳!”
法务部的咳了两声,道:“互联网产品的抄袭认证比较难,一般来说,思想上的东西,就是创意、玩法、规则这些,不会认定为抄袭。
相对实质上的,比如页面设计、内容编排、虚拟道具、商品外观等,这些可以认定为抄袭。
这个qq空间显然找了懂行的人指点,踩着抄袭的边缘横跳,明眼人一看就是我们的东西,但偏偏他们还有所谓的创新……”
有人不耐烦,道:“你说能不能赢就完了!”
“呃,比较困难。”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