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我还记得大叔总跟人讲的那个故事...”锐雯总算找到了点儿游子还乡的亲切感,开始回忆她的童年记忆。 “他当年好像是...在恕瑞玛,还是德玛西亚打仗的时候...立了什么功劳,从战场上带回来了一只金手镯,还是戒指?” “戒指,是戒指!”老妇人眼里像是有了光。 她跟锐雯一起回忆着当年的美好回忆:“那是恕瑞玛一个部落贵族的戒指,而且不只一枚!” “是我丈夫第一个杀进营帐,一刀砍下了那野蛮人的手掌——长官为了奖励他的勇敢,就把这只断手赏赐给他了。” “知道吗?那只断手上可整整有5枚戒指哩!”老妇人激动地说。 “我丈夫当时兴奋得整个人都懵了,结果用力掰了好久,都没能把戒指从手指上给掰下来。” “大家都在笑他。长官也开玩笑说,‘你要是连恕瑞玛人的断手都对付不了,干脆戒指也别要了’。所以他干脆把那只手给剁烂了,从一堆肉泥里把戒指给掏了出来...” “就是靠着这些戒指,我们才有了田地,有了房产,有了孩子,有了自己的家...”老妇人一脸柔情地讲述着。 回忆着过去的美好时光,她整个人都像是活了。 还是过去好啊。 那时虽然也经常打仗,但战争给诺克萨斯人的印象,却是那么美好。 那时的诺克萨斯帝国还总是在打胜仗,今日灭一国,明日屠一城,脚步永不停歇。 那时的诺克萨斯人还拼了命地往军队里钻,要当兵都得靠竞争,靠抢。 “那时我丈夫每次跟军队出征,都能带回来很多很多好东西。” “而现在...” 现在别说战利品了,人都回不来了。 诺克萨斯这几年净吃败仗了。 她的丈夫和孩子,全都死了。 “唔...”似乎是注意到自己可能抱怨过火了,老妇人的话又戛然而止。 “没关系的。”马莉特这次却很宽容。 她对老妇人说:“夫人,你的丈夫孩子都是帝国的英雄。他们的牺牲是不会白白浪费的。” “可能这两年日子会难过一些,但我相信,未来一切都会变好的。只要我们...” “把德玛西亚人全杀光!”马莉特还没说完,一个稚嫩的声音就蓦地响起。 说话的竟然是老妇人的小女儿,那个一直躲在妈妈怀里,不过7、8岁大小的小姑娘。 “你...说什么?”锐雯和马莉特还愣了一下。 “只要把德玛西亚人都杀光就好了!”那小姑娘奶声奶气地说:“我哥哥姐姐都说,德玛西亚人的土地比特里威尔肥沃多了。只要把这些野蛮人全清理掉,我们就再也不用饿肚子啦!”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