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当年,许长安是沈碧君的一个舔狗,只不过因为沈碧君没理睬他,他就心怀怨恨。 这笔账,沈修瑾一直记得。 …… “有仇报仇,有怨报怨,修瑾做得好。” 外界,看到沈修瑾杀入许家,不少人欢呼起来。 爽,太爽了。 不过让人意外的是,当年被一剑斩杀的许长安居然没死。 只是面颊有一道血痕,已经毁容。 “这家伙居然没有死!” 不少人是看到许长安跪在沈修瑾面前,痛哭流涕,表示后悔的时候,感到无比畅快。 “这种舔狗就应该这么对待。” “有些舔狗做事就是极端,这些人能一直舔一个人,说明有毅力,到时候恨的时候,做事更狠。” 闻言,一些美女害怕起来。 “我舔狗那么多。” “是啊,我也有好几个,会不会也惹来杀身之祸?” “哎,看到许长安,我情不自禁想起以前舔狗的日子,每天等她的信息,不停地刷她朋友圈,生怕她饿了,着凉了,我觉得每天过得相当充实。” “丢我们男人的脸,又追不到,有什么好当舔狗的?” “不,她现在是我的老婆。” “……” “你没当过舔狗,永远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追到人家。” “扎心了……” “有些舔狗舔着舔着,真的被人家接受了呢。” “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是嘲笑别人舔狗,却没想到人家真的追到了女神。” …… 这一日,许家血流成河。 沈修瑾马不停蹄,杀向城主府。 城内发生这么大的事情,城主府身为这里一霸,自然不会不知道。 一时间,全员戒备。 城主大人手持双刀,站在城头。 “沈修瑾,昔日一个无名小卒,竟然手刃虎帮和许家!”城主怒目圆睁:“一群没用的东西,二十岁出头的小毛头,能厉害到哪里去?” “大人,那暴徒来了。” 只见城门之下,沈修瑾一袭染血白衣。 “城主,你设计害死沈家满门,今日我沈修瑾,来向你讨个公道。” 沈修瑾声音直冲云霄。 城主怒了:“杀!” 一群侍卫冲了下去。 “杀!” 千军万马杀来。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