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紫矜姑娘-《茗门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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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脊杖十八,配役一年;流二千里。”叶崇明道。

    说到这里,他叹息道:“当初担心茶银被劫,日夜心忧。现在却可惜没被劫走。”

    “可不是。”叶嘉兴道,“要是劫走了,孟呈炜可不止判这么点,定会判决脊杖二十,配役三年,流三千里。”

    叶雅茗点点头。

    大晋虽是架空,但跟历史上的宋明极像。她来大晋之后,除了制桂花茶的那几日忙了一些,其他时候都很闲,原主的那些风花雪月的诗文书籍她都不爱看,特意叫绿萼出去替她买了《晋律》来看。

    她觉得,无论处在什么社会,首先得明白这个社会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知道律法,熟知规矩,才能这基础上蹦跶而不被咔嚓掉。

    宋朝抢劫罪的处罚是很重的。本人被处斩,其家产被没收,其妻儿被发配千里服苦役。

    明朝依《唐律》,量刑更重。对于有抢劫行为,没抢到财物的处以流刑;对于抢到钱的,则无论有没有伤人、杀人的事实,均处以斩刑。

    而大晋的律法更像是明律。

    叶家茶银未被劫走,但叶鸿昌轻伤,三个镖师重伤,按律虽不至于判斩刑,刑法也是很重的。

    只不过孟呈炜只是指使者,不是施行者,这就减了一等。因此他只被判脊杖十八,配役一年,流二千里。

    如果孟家四处拿银子打点,没准他只发配两三个月,就能回到京城继续享受荣华富贵了。

    但这个经历,对于打小一帆风顺的孟大公子来说,可谓是平生最大的耻辱了。而有了前科,对他以后的声誉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相对于叶家上辈子的下场来说,孟呈炜这种惩罚自然是不够的。无奈叶雅茗使劲了全身力气,借着陆观弈和齐知府的力量,也就只能做到这种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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