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做神父都这么有钱吗? 这不得几万美刀啊! 老子改行也去做神父算了,又有钱、又有权、还有修女伺候,这多美的事儿呀! 卡拉疑惑不解:“卡拉不明白主人为什么将黑暗之书交给他,难道主人不需要黑暗之书吗?” “那玩意儿,我拿来也没有什么用处,算是做一个顺水人情吧,况且这老家伙带着九叔上来,九叔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人家送了好几万美刀呢! 邓普斯神父这人看起来挺好。 虽然不待见神父,但是在林威心中,总比吸血鬼要好。 林威问道;“你们黑暗教会每晚上都会去狩猎吗?吸食人血?” 卡拉点头:“有些血族会晚上出去游荡,寻找猎物,吸食血液,有些是圈养人族,供给血液。” 林威嘴角一抽。 圈养人族。 果然是异类! “你们黑暗教会有很多血族?” 卡拉摇头;“回禀主人,这个我不太清楚,我只是一名血族,上面还有几千年的亲王隐藏在黑暗之中。” 林威若有所思。 亲王? 不知道是什么实力? 管他呢! 只要不来中土作乱就行。 至于黑暗之书,林威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拥有。 林威看着卡拉跪在地上。 凶器毕露。 坚挺如峰,好家伙,这是吃什么长大的。 林威看着天空。 “你回我的房间休息,太阳出来,我可不想你变成干尸。” 卡拉大喜。 转身回屋。 林威走出大门。 是时候去买一间小院了,这些日子林威都住在衙门,如今养了一鬼、一妖,住在衙门总觉得不方便。 搞女人哪有什么意思,妖魔鬼怪才更有意思。 先养养再说。 嘿嘿······ 林威吩咐三麻子。 三麻子用不了多久就找到了小院。 根据三麻子说,那是张老爷家里儿子变卖的家产,只需要两百大洋,自从张老爷被董小玉害死之后。 张老爷后人将家产变卖,迁入省城。 这房子死了人,很少有人能看得上。 不过这对于林威来说,倒是不错的房子。 大户人家的房子,对于林威来说,足够了。 ······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