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林煜堂,我不要你了。”-《别那么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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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真有男人喜欢笨女孩,大概是笨女孩比较好骗吧。”何之洲以不痛不痒的口吻,又补了一刀。

    沈熹膝盖中了好几刀,倒地不起,过了很久才鼓足勇气:“就没有例外?”

    何之洲:“很少。”

    “……”

    沈熹想起了凌潮汐,她虽然与她接触不多,但知道凌潮汐很讨人喜欢,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大家都喜欢跟她做朋友。如果凌潮汐要跟谁交朋友,几乎没有她经营不好的关系。

    沈熹也想到了自己,直接就是一部血泪史。小学的时候,她体校回来就跟不上课程,成绩全班倒数第二,学习太差,大家不屑跟她玩;初中就更倒霉,有一位她不认识的小混混跑来学校,称她是他女朋友,大家都以为她真是小混混女朋友,疏远了她。后来这个小混混被林煜堂和沈建国一块儿打跑了;高中她其实很努力在读书,以为努力能就能考上s大,努力了之后她才明白一件事——读书也是需要天赋的……

    沈熹对着何之洲拍了一张照片,然后在个人空间、微博等等各种社交账号写下“滚吧。带着我最后的慈悲。”

    这是她的分手宣言。之后,她一个字一个字地给林煜堂发短信,她输入:“林煜堂,我们分手吧。”想了下,改成了:“林煜堂,我不要你了。”

    何之洲坐在小树林的长椅上,一脸漠不关心。良久他淡淡瞥了眼,沈熹突然抬起头:“他妈的,林煜堂没有回复我……”

    ——

    林煜堂没有回复沈熹分手短信,是因为他真的没有看到短信。他今天课其实特别多,上午抽了点时间陪凌潮汐逛了s大校园,下午就要做自己的事情了,他两点钟有一个合作性实验,以前实验他都是和何之洲一组,今天何之洲不见了,他就要一个人完成这个复杂的实验,最坑爹的是,合作人那里他还必须写上何之洲的三个字。

    表明是两个人共同完成的。

    林煜堂昨晚基本没有合过眼。今天忙了一天,下午他从实验室出来,就立马回宿舍补觉了。宿舍里只有他和何之洲两个人。结果他刚睡一会,他的上铺就开始播放音乐了,一直单曲循环着一首歌——《分手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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