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臣等遵旨!” 阁臣们离开后,又有法务院三位主要官员应诏前来。 “参见陛下!” “平身。” “谢陛下。” 除了法务院院正(从二品)王应熊,另两位分别是法务院院副(从三品)李永茂,最高法院院长(从三品)刘光斗。 说起来,朱媺娖也是手下一时无人可用,才矮子里面拔将军,选了这三位。 王应熊就不多说了,就是朱媺娖的傀儡。 李永茂则属于超擢。 此人1601年生,崇祯十年(1637)年进士,之后做过行人、知县、兵科给事中等。 去年参与了拥立福王之事,因此在弘光朝被授为兵部郎中(正五品)。 后世又出任过隆武朝兵部侍郎、永历朝礼部尚书兼阁臣。 清军占领广州后,李永茂虽未继续扛清,却也没降清,而是隐匿山中,不久病亡。 朱媺娖用此人,主要是看他年轻(44岁),且以往经历也显露出一定办事能力。 若没有一个偏向实干,能干事的人,仅靠王应熊是很难落实法务院相关新政的。 刘光斗则是1591年生,天启五年(1625)年进士。 做过推官、监军、监察御史等官职。 但后来因为攀附魏忠贤的阉党,在崇祯继位后被清算,丢官罢职。 到弘光朝建立,他才走通刘泽清的门路,被举荐给马士英。再由马士英、刘泽清助其成为弘光朝的监察御史,后改任大理寺右丞。 其最大的污点,则是南京城破后降了清。 历史上降了清的,朱媺娖几乎都不想用。 但她发现刘光斗在推官任上不仅时间颇久,而且连续几任都是政绩卓著。不仅昭雪冤狱,在民政方面也做了不少事实,为任职的基地百姓称颂。 因此,多方面考虑后,朱媺娖还是决定用刘光斗——如果太顾及某人在后世历史上的选择,她能用的人将会极少,不仅最后清替明,那些读书人、官宦没有做清臣的终究是少数。 所以,像刘光斗这种并非主动降清,降清后也没做出什么大恶之事的人,她需要用时还是得拿来用。 当然,在这个时空降了清的,不管主动、被动,她都是绝不会原谅的。 “朕让内阁七日内在上元、江宁展开新政,一月内在整个应天府展开,对于法务院也是同样的要求。卿等可能办到?”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