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婆母的款-《医术助我拿下狂傲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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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文氏越想越美,看顾拂云的目光便自动转为婆母看媳妇的目光。
模样长得不错,身子纤细,但骨骼匀称,脸庞圆润有肉,不似那种苦命单薄之相。
肌肤白里透红,身体想来健康,有利于生养。
出身伯府,身份高贵,娶回家去也是倍有面子的事。
唯一的美中不足的便是被人退过婚,对于素来讲究名声的江家来说,有些不大能接受。
不过话又说回来,正因被人退过婚,不可能再嫁入高门,他家彦哥儿才有机会呢。
并且这样的人才好拿捏啊。
文氏不知不觉地把顾拂云当成未来的儿媳妇,不由自主地就想训诫几句:“身为大家闺秀,就该矜持自重,哪能与这些俗务打交道?没得把自己也弄俗了。像咱们这种诗书传家的人家,俗务都是让专人打理的。堂堂主母,亲自操持这些,未免自降身份。五姐儿,听大表婶的,生儿育女,侍奉公婆,相夫教子,那才是女子当做的。”
顾拂云有些愕然,这哪来的奇葩啊?
这个时代的女人大都要走上相夫教子侍奉公婆的老路,可要是手中没银钱,凡事都要向婆家伸手或靠公家过日子,再是衣食无忧照样有拿人手软之感。手头有钱的女人可就不一样了,腰杆子都要硬上几分,好女不吃嫁时妆,靠自己努力挣银钱,那日子才叫美妙呢。
这文氏活了半辈子,怎么连这点道理都不懂呢?
而文氏显然把顾拂云的愕然当成是被批评后心虚的体现,越发加重语气:“听表婶的没错。女子多做些女红,方为贤惠,平时多给公婆爷们做些鞋袜衣服,不但省了开支,还是孝顺的体现呢。你的几个表嫂,都是如此。对了,我身上这件衣服,就是你的庆表嫂亲手做的呢。”
众人目光看向文氏身上的宝蓝月白二色的刻丝刺秀褙子。
周氏不威不淡地道:“表嫂可真是有福的。”
顾拂云笑道:“站在亲戚的角度,大表婶确实是有福的。可站在女儿家的角度,我却是颇为同情庆表嫂了。”扭头对顾晓云笑道,“三姐姐,将来嫁入侍郎府,可千万别学庆表嫂哦,祖母爹娘还有我都会心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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