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 一日入天星,终生为杀神!-《逍遥兵王在花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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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运用枪,更没有使用箭弩,只凭手中一柄军刀!

    但那犀牛身上,已然血痕无数,在撞倒几颗大树之后,速度终于慢了下来。

    “嘿嘿!落在我血刺手里,说明你有当肉夹馍的觉悟,还不乖乖交出小命!”男子坏笑一声,速度一瞬间提高了不止三成,身后两只全速奔跑的猎豹,竟瞬间被甩开了很长的距离!

    “今天又有犀牛汤喝了!哈哈!”年轻男子狂笑,与那犀牛的距离瞬间被拉近!

    铮!!

    他手中军刀挥出,狠狠的切在犀牛背上!那厚到连子弹都不足以射穿的犀牛皮,再次崩溅出一道血花。

    噗嗤!

    血花喷了年轻男子一脸,他却是停下身来,舔着腥血,一脸的享受之色。

    “味道醇正,美!哈哈哈哈!”

    几息之后,他再次追了上去,速度比方才更快!若不是他每刺一刀就停下几秒,恐怕犀牛早就是他的盘中之物了。

    这就是他的日常。每天找几个猛兽,逗他们玩玩,煅炼身体,陶冶情操。

    眼看着再次追上去,挥刀就要砍下,他口袋里的手机,轻轻地震颤了一下。

    刷!

    年轻男子停了下来,神色不羁地按下接听键。

    “又是哪个瘪犊子,老子说了,迪拜那帮富婆,老子一个都看不上!老子正跟犀牛玩捉迷藏……老,老大,代号血刺,天星十四报到!”

    话没说完,他脸上的戏谑之色,瞬间消失,一脸的恭敬。

    “刺猬,杀牛多没意思,今日入夜,苏省云家,随我杀人!”

    “哈哈,好!老大你不知道,这三年多没杀……喂,老大你要不要每次都这么酷!”

    听着电话里的忙音,血刺不满地嘟囔一句,抬眼看向跑远的犀牛,手中的军刀猛地甩出!

    嗖!

    军刀以比之子弹都要快的速度,迅速的刺进犀牛那厚到可抵子弹的皮肉中,又从头部穿出,一个燕返,折回手中!

    嗷!!

    这时,那凄厉的叫声,才夹杂着扑通的倒地声,远远传来。这出刀和收刀的速度,竟比声音还要快!

    “今天是吃不成了,大猫小猫,这两天爸爸不在,你俩有口福了!”

    “呼!”

    两个美洲豹,风一样的朝着犀牛蹿了过去。

    紧接着,血刺按动了手机上的一个键,没几秒,一道轰鸣声在头上响起,竟然是一架无人驾驶的歼直,稳当的停在他头顶,很快一道悬梯降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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