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金冠大汗被白秋水的这一番言语,引有得心里直痒痒。假如能趁机攻松州城,在至高无上的狼主面前,那是多大的一份功劳啊! “尊贵的大汗,我们端朝有句老话,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也就是说,您若错过了这千载难逢的机会,想要攻下松州城,那可就得等到猴年马月了。” 白秋水徐徐善诱,眼中带着一点难以察觉的狡黠。 她发现这帮犬戎人,许是在草原上直来直去惯了,实在是很好忽悠。 而大端就像个怪物房,里面的人斗来斗去,都有了戒心,鲜少上套。 “啧,我倒有些为难。” 大汗很是心动,但理智告诉他,绝不能如此轻易的去攻城。 然而他身边的将领们,比大汗更沉不住气,这一帮犬戎人,早就被白秋水说的动了心,打下松州城,他们也会得到狼主的封赏,水草肥美的草地,成群的牛羊! “大汗,动手吧!咱们已经在城外守了一个多月,兄弟们早就看里面的端朝人不顺眼了!” “大汗,他说的对,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错过了这样的好机会,我们不知又要在城外守多久!” 你一言我一语,将领们都想抓住这难得的机会。 金冠大汗,先是被白秋水劝了一道,然后他的手下们也纷纷附意,这位大汗,原本就心动,左右摇摆之下,他拿了主意——“回营,把我的命令传下去,天亮之际,攻城!” 为什么要选择天亮。 如今鸡鸣一遍,正是天色最黑之极,不利于攻城,而那一半的守军,才走不久,都没走远呢,万反扑了回来,不就被包了饺子。 而鸡鸣三遍,天色昼亮,敌方想必睡眼朦胧的,料不到他们会来攻城,那些守军也走远了,切断了援兵。 如此一来,胜算颇大。 犬戎将领们一听,脸上立刻带了喜色,异口同声的称赞大汗英明,随即一行人,翻身上马,回了营帐,调兵遣将去了。 白秋水作为商人,还是端朝的商人,那自然是有优待的——她又不用上战场,便被金冠大汗安排在了自家的营帐当中,还派遣了输个侍女伺候。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