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虽然大家也不知白越到底见过多少杀人案,但是在杀人案面前,她确实是非常有经验的样子。 其实真正说起案子,白越见过的并不会比简禹多太多。但是她的优势是见过许许多多,分门别类的案件资料和档案。 特别是各种经典案列,图文并茂。 这个是这个年代无论谁都不能相比的。 简禹道:“我也见过杀人分尸的案件,是一起仇杀案件。凶手之所以将受害者分尸,是为了泄愤。” 白越点头:“这是其中一个原因,但是这一起不像。” “怎么说?” “因为受害者人尸体除了被分尸之外,其他地方并没有什么损伤。而一般来说,都已经到了必须分尸来泄愤的地步,凶手一定会更严重的毁坏尸体。” 挖坟鞭尸不是说说而已。 变态吗,很变态,但一个人都已经杀人分尸了,就不要跟他讨论是不是变态这个问题了。 何况尸体是一具年轻女性的尸体,更增加了凶手会毁坏尸体泄愤的可能性。 白越说的也有道理。 “可既然不是为了泄愤,为什么要分尸。”徐飞扬疑惑:“分尸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但不容易,而且非常非常麻烦,尸体会流出大量的血,散发出血腥的味道,非常容易被发现,远不如直接整体抛尸来的安全。 凶手绝对不会是顺手分分。 白越道:“我觉得有一种可能,就是为了能够更方便的处理尸体。而这一块,只是遗漏。” 众人都打了个寒战。 大家心里顿时都有了不好的联想。 比如,人肉包子铺什么的。 徐飞扬脸色发白道:“不会吧,我早上还吃了肉包子……” 众人沉默了。 “不至于不至于。”白越忙道:“你们想哪儿去了?” “不是我们想哪儿去了,白小姐你不是这个意思吗?”徐飞扬道:“尸体分割成小块,为了方便处理,那还能怎么样?” 怎么样让尸体消失的无影无踪,肉混在肉里,骨头混在骨头里。 如果,万一,假如,这个受害者真的是金晓彤,死后还受了如此折磨,梁蒙肯定要疯。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