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吃白食的-《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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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兄弟——”

    季颜走了过来。

    “是否此处不妥,我再换个地……”

    于野尚未起身,已被季颜按住,手中多了块糕点,便听对方说道:“兄弟,息怒啊!”

    息怒?

    怒从何来?

    季颜在一旁坐下,低声道:“你与潘远、袁九,同为掌柜所请的门客。掌柜的却厚此薄彼,你怎会无动于衷呢?”

    哦,此人看出自己的尴尬境地,劝说安慰来了。

    而今日遭遇掌柜的慢待与潘远的羞辱,搁在几个月前,他早已怒火中烧,斥责况掌柜行事不公。却不知为何,他一点也不生气。或者说,找不到生气的缘由。抑或是,那个暴躁的少年长大了?

    “你也莫怪掌柜的。”

    季颜也就二十出头的的年纪,发髻整齐、五官干净,穿着青色粗布短衫,脚蹬软底快靴,上下收拾得清爽利索。他说起话来,眉眼灵动而又不失坦诚。

    “大户人家招纳门客,分三六九等,其中鱼龙混杂,难免待遇不一。掌柜虽非巨贾,招纳门客仅有三位,却也不能坏了规矩,你说是也不是?”

    于野嘴里吃着东西,不置可否。

    正如所说,门客中有能人异士,有刀客、剑师,有游侠儿,当然也有盗贼与泼皮无赖。本领高低不同,受到的礼遇也不一样。在况掌柜的眼里,潘远与袁九乃是江湖高手,值得重金聘请,却不知他于野又算什么,难道真的一无是处?

    “昨晚,你遇事不乱,懂得隐忍,敢于取舍,非同龄人所能及。”

    这么圆滑世故的说辞,不像出自一个伙计之口,

    只听季颜又道:“这是掌柜说的,不过他也让我转告你,江湖取胜之道,比拼的不仅是胆量心智,还需拳头够硬、刀剑锋利。倘若你就此回转,他也不会怪你,还会念及仲坚的情面,送你一笔盘缠,你看如何?”

    说来说去,况掌柜是借季颜之口赶他走呢。

    于野没有忙着答复,而是随声问道:“季兄,是否去过鹿鸣山?”

    “未曾去过,倒是知道那个地方。鹊灵山往南两三百里,便为鹿鸣山地界,咦——”

    季颜忍不住看向于野,好奇道:“于兄弟,你所问何意?”

    便于此时,潘远又在大喊:“伙计,拿酒——”

    “哼,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饮什么酒啊,也不怕耽误行程!”

    季颜悄悄嘀咕一声,丢下一个无奈的眼神,拍打着屁股上的草屑,起身回应道:“来啦——”

    没有出门之前,潘远倒是懂得礼数,而出门之后,犹如放飞了自我。他不仅随意使唤季颜,对况掌柜也是大呼小叫。尤其是途中小憩,他竟然喝上了酒。况掌柜只得让夫人与菜儿回车歇息,他独自留下来作陪。

    于野吃了肉脯糕点,饮了几口水,算是填饱了肚子,随后在季颜的马车上找了块旧布撕成布条,又取下行囊中的长剑,以布条裹住剑柄与剑鞘上的道门标记。

    不管况掌柜怎样暗示或劝说,在抵达鹊灵山之前,他都不会离去。却也不想让人知道他与道门有关,以免招惹麻烦。

    裹扎了布条的长剑,虽然看着破旧,却藏锋于内、朴实无华。

    于野将长剑插入行囊,忽然神色一动。

    十余丈外,有人拿着木凳坐在马车旁,低垂脑袋,打着瞌睡。不过,他方才分明用他的独眼看向这边。当自己转身之时,他瞬即又低头躲避,佯作瞌睡的模样。而即使他动作隐秘,又如何瞒得过自己的神识。

    莫残?

    正是那个赶车男子,独眼独臂、满脸刀疤,却起了一个颇有深意的名字,莫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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