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罗伯特--李-《重生美国之大奴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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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人,霍华德小姐来了!”这天,唐宁正在纠结自己是不是应该放弃做“文抄公”的时候,卡洛琳进来汇报道。

    “哦,让她进来吧!”唐宁随口答道。

    虽然唐宁只是随口一说,但卡洛琳听后却是心头一震,因为主人从来都不让客人进入他的书房,而今天却让霍华德小姐进来,难道她以后真的会是自己的女主人?

    怀着这个复杂的心理,卡洛琳非常礼貌的将斯嘉丽迎进了书房,一进门斯嘉丽就有些讶异的问道:“托尼,你在写东西?”

    唐宁点点头答道:“恩,我在试着模仿爱伦坡先生写侦探小说!”

    “可以给我看看么?”斯嘉丽问道。

    唐宁迟疑了一下,然后答道:“倒不是不可以,不过我还没有写完。”

    斯嘉丽误以为唐宁这是不想给她看草稿,于是大度的说道:“那就等你写完了再给我看!”

    没想到唐宁却苦笑一声道:“估计我是写不完了,因为真正自己写的时候,才发现写小说有多难。”

    事实上唐宁说的是实话,穿越之前他看许多前辈的第一桶金都是靠做文抄公获得的,但真正一上手他才发现这个难度太大了,即便自己清楚的记得福尔摩斯的情节,也不那么好抄。

    首先他没有那些前辈的记忆力,能把十几万乃至几十万、上百万字的小说都背下来,他只记得大致情节,所以现在做的基本上就相当于写一个同人,毕竟他的主角不可能再叫福尔摩斯。

    这点还算好办,真正麻烦的是文风,唐宁笔下还是穿越之前中国网文的风格,但现在是十九世纪的美国新奥尔良,这种文风肯定不行,所以必须得改成符合这个时代和环境的文笔,这对唐宁来说就太难了。

    还有一点就是这个时代可没有电脑和手机,只能自己拿着钢笔一个字一个字的在稿纸上写,天知道唐宁都已经多少年没拿笔写一百字以上的文字了,这冷不丁要写几万字甚至十几万字,手指和胳膊根本就受不了,没写几千字就酸痛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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