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求追读,求月票,推荐票,各种求!) 卖就卖吧,第二天上午,宋鲁整理出来了一份版权转让协议,不一会儿赵宝岗同事邓总就来了。 两人简单招呼了一下后,邓总就拿起宋鲁起草的合同看了一下,嚯权利规定得很死,仅限于大陆地区的电视剧版权,什么广播剧、电影、动漫等都没有。 时限控制得很死,自协议签订日算起5年内。也就是说5年内对方不拍摄播出,版权就收回了。 费用控制得很死,一次性付款,还是税后价…… 其它的控制倒没那么严,改编并没有要求一定得按书内容情节人物的设定不能改变。 按照宋鲁的话说,东西买去了就是你们的,你们爱怎么玩怎么玩,不能买了东西还没有处置权了吧? “那你的意思是就算我们把主角从陆涛换成向南你都没意见?”邓总问道。 “没意见,你爱换成谁换成谁,哪怕你们突然增加一个人物要换进去也可以。我说了,你们花钱买了东西,东西怎么玩那是你们的自由,总不能说花了大价钱买了东西还没有玩的自由吧?只要你们觉得改了之后还能赚钱就行了。”宋鲁不在意的说道。 邓总觉着这宋鲁就有点前后矛盾,一开各种不肯卖,让人感觉他就是怕别人拍坏了,没有尊重原著了。 现在这协议一看,这哪是怕别人拍坏了啊,这完全是放开了让人去改编了,哪怕你把主角换了他都没意见。 那这是什么态度?这倒是一个好生意人的态度……不对啊,他这就是把这当成一门生意啊。 之前不卖完全是觉着价钱划不来,现在价钱合适卖了,合着他就是一个商人啊? 邓总再回想一下这个宋鲁的简历,人家还真是个矿二代,家里经商的,这商业做法……啧啧。 啥也不说,签完协议邓总跟宋鲁客套几句就走了,客套还是要客套的,人家能写《奋斗》这种的,指不定以后还写别的可以拍的呢? 现在好的电视剧基本上都是小说改编,所以跟这些作家保持好关系还是可行的。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