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我在洛杉矶唱歌,你听吗?-《重生之我的娱乐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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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秒过后,表弟一脸蛋疼的回到客厅,还来不及吐槽姐姐,他就被电视里的声音吸引。

    “大家好,我是林奇,非常感谢珍妮女士能给我这样一个宝贵的机会,同时也非常感谢现场以及电视机前的观众们愿意留下来听我唱歌,好了,我觉得大家伙也差不多都等急了,我也就不废话了,下面,一首《hall·of·fame》送给所有奋斗中的人们,也送给我最喜欢的篮球运动员科比先生。”

    舞台上的林奇身穿浅色牛仔夹克,内里搭配白t恤,脖子上挂着些金属首饰,脸上戴着一副墨镜,他的容貌本就冷峻潇洒,此时在经过国际化妆师的打扮整个人变得更加英俊时尚,全场的观众发出阵阵惊呼。

    每个人种之间存在一定的审美差异,一般来说,就像黄种人更容易欣赏到黄种人的美丑,但是有些容貌,或者说男人味是可以跨越人种的,就好像全世界不管哪个肤色的人中都会觉得贝克汉姆很帅很有男人味。

    林奇的长相也差不多是这种感觉,再加上“格莱美奖获得者”“音乐大师”“神秘的华国天才”这样的华丽头衔加身,此时的林奇给人的感觉已经不是人了,他在发光。

    起码在周惠敏眼中,此时那个站在台上调试麦克风的男人,在发光。

    周惠敏不由自主的双手捂住小脸,眸子里有秋水涌动,在她的印象中,林奇认真打扮,正规登台表演的次数屈指可数,就算是那次《夏天的乐队》开场秀,林奇也只是简单弄弄头发,穿个牛仔裤t恤就上去了。

    当然,从以往的录像里,她还是看过许多林奇认真打扮的模样,但那些都是“林奇”来之前的模样,虽然帅,但是缺少一些男人味,就是个油里油气的爱豆罢了。

    天呐,这个男人也太...太有魅力了吧~~

    周惠敏的内心在呐喊,这时姑妈搂住了她的肩膀,小声调侃道:“这种男人,你真的要放弃?”

    夹杂着酒味的热气打在而后,周惠敏俏脸一红:“...不知道啦。”

    姑妈洒然一笑:“呵呵,口是心非的小女孩,要是姑妈再年轻二十岁,这种男人我肯定追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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