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心灵上的伤疤或许需要一辈子,可身体上的伤疤,不到一个月就可以完全治好。 凌云:“真的假的?别想占老子便宜!” 锦瑟笑容消失,收回手:“又嘴贱,还治不治?” 凌云咬咬牙:“治!给老子重点按,你那力道,痒得像虫子爬。” 锦瑟却没有再按,拿出银针,行云流水扎上去,刺激凌云淤堵的经脉,以及头部神经。 她先前的话不是危言耸听。 凌云身上多处旧伤没有及时治疗,淤血残留体内,导致经脉淤堵。 如果不是他武功高强,内力深厚,怕是早就沦为普通人了。 如今交给锦瑟治疗,彻底治疗成功后,对方必然会脱胎换骨,功力更上一层楼也未可知。 听到锦瑟说的这些话,之前还一脸嫌弃的凌云热切起来。 “你是说我近两年武功没有长进,是旧伤的原因?” 锦瑟:“不排除这种可能。” 凌云:“治!给老子往死里治!” 锦瑟抽抽嘴角,没有反驳她不会治死人,只在心里默默下定决心。 她一定要给凌云一个惊喜,把他的疤都祛除了。 …… 敲门后听到进门提示,刘猛推门而入,四下环顾,没有发现锦瑟,忍不住揶揄一声。 “人呢?” 凌云起身穿衣:“才走。” 刘猛看到凌云的一背伤疤,忍不住惊叹。 “还是大当家这一身威猛。” 凌云扬头,有意放慢了手上穿衣的动作。 “男人身上就该有疤,那些身上又光又滑,比女人还要白,身形瘦弱的文官,就是靠脸吃饭,都是小白脸!” 刘猛附和:“他们别说比大当家了,就连我都能比他们强。” 凌云扬了扬下巴,今日那女人摸了他的疤,一定是在羡慕他的疤。 果然,有疤的男人总能招来周围人的倾慕,不论男女。 他可要养护好他的疤。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