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比克斯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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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森顿时开始变得焦躁起来,眼前的战争即将开始,可是少爷刚去王都就和他断了联络,这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难道是镜子被那位大公给收缴了?”
并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从他这边唯一可以判断的是,镜子没有被损坏,或者至少镜子里的魔法阵是完好无损的,否则他这边的镜子也会很快破碎。
到了第二天,伊格尔那边仍然毫无消息,裴森终于坐不住了,他跑去找了艾金,“我想去王都一趟。”
艾金惊讶地说,“伊格尔这才走了没多久,你们不用这样难舍难分吧?”
他也是知道至少在伊格尔二十岁之前,不会有太大危险这件事的。
即便是伊格尔被带去了王都,他今年才十五岁,伯克安格大公并不会对他做什么。
不管怎样,伯克安格大公是伊格尔的父亲,莱瑟陛下是他的舅舅,在艾金看来,哪怕他们都不喜欢伊格尔,伊格尔也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
再加上萨丁的实力强横,一位剑圣保护在他的身边,艾金实在不知道他能出什么事。
伊卡博德同样觉得裴森有些小题大做,“或者少爷这两天事情太多,所以才没有和你联系,说不定明天就有消息了。”
裴森摇摇头,“不会的,少爷走之前和我约定过,只要不出意外,他会每天都和我联络的。”
哪怕裴森认识伊格尔的时间其实没有艾金和伊卡博德那样长,但是裴森知道伊格尔说的事情绝不是说说而已,他是很认真的。
“这样吧,我一个人去王都,你们该做什么还是继续做。放心,我不会那么傻光明正大地去,”裴森笑了笑,“到时候想办法偷偷混进去,如果少爷真的没事,我就回来。”
艾金见他真的不放心,就要答应下来,伊卡博德却说,“你走之后,这些比克斯族怎么办?”
这次的战争很重要,而且要完全依靠这群比克斯族,他生怕裴森走了之后这群异族没人控制,导致这场仗根本没法打下去。
“我现在基本已经全都交代好了,你们不用担心他们会临时退缩。”裴森认真地说。
而且只要通过论坛,裴森能够随时监控战场这边的情况,也能够及时做出应对,他本人在不在霜枫领这边反而不是什么大问题。
再加上关于批准玩家们自行建设一些地区,也就是关于公会的事情他早就和艾金商量好了才发布任务的,赌技能的魔石玩家们也可以到其他“npc”那里去买,裴森发现,尽管伊格尔希望他安全地留在霜枫领,其实他留在这里的意义并不大。
见裴森意志坚定,艾金和伊卡博德也不好劝说,只能答应他暂时离开。
艾金还好一些,伊卡博德心里是有些不满的,他觉得少爷对裴森的任命就够感情用事的了,看在那群异族确实实力强大的份上,他也没说什么。
结果这才多久,裴森就想扔下一切跑去找少爷。
这两人都太过……怎么说呢,爱情至上?
反正理性的伊卡博德对他们的这种行为感到有些不屑。
然而,一个是少爷,另一个也不归他管,他也只能沉默以对。
第二天,裴森又交代了一些事情之后,就独自踏上了征程。
他一个人也没有带,只带了一只猫。
佩克斯知道裴森要带它一起走的时候,差点暴风哭泣,好不容易到了红枫城堡安定了下来,伊格尔和裴森又因为太忙没有时间监督它锻炼,红枫城堡的女仆们知道它是伊格尔的宠物,全都很乐于喂养它,使得佩克斯幸福地回到了从前吃了睡睡了吃的美好生活,然而,这种幸福还没能享受几天。
猫为什么要这么惨,猫不想去找前主人。
猫想留在红枫城堡。
然而冷酷残忍的现主人根本不会理睬猫的抗拒,甚至威胁它如果不自己走,就将它扔进黑乎乎的宠物袋里。
猫真的好命苦。
玩家们并不知道裴森的离开,他们正在积极备战,在他们的心里裴森不过是个npc,哪怕是知道伊格尔被带去了王都,在没有任务的情况下,他们也不会为伊格尔做什么。
那不过是npc而已,在游戏没有让他们参与其中的时候,npc的生与死,他们习惯只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而不是参与其中。
裴森先是回到了兰诺领,因为这次战争任务要开启公会模式,哪怕是一些对公会不感兴趣的玩家,也大多想要参与这次任务,原因很简单,网上已经有几个土豪提前放出话来收购驻地令了,比克斯魔方是没有氪金渠道,但不妨碍玩家们现实中交易,一枚驻地令的价格已经被炒到了天价。
利益驱使,让兰诺领的玩家们大多都去了霜枫领,兰诺领自然就显得冷清很多。
不过,兰诺领本来也没有多少任务再给玩家们做了,这么短短的时间,裴森回到兰诺领的时候才发现这里的变化有多大。
凯西城不仅仅是建成了,而且扩建了,本来凯西城距离金玫瑰庄园还有一段距离,现在金玫瑰庄园和凯西城已经彻底连为一体,站在凯西城的这一边,就可以看到远处金玫瑰庄园附近的一座大约五六层高的建筑,这栋楼是新建的,由玩家提供的图纸,也由玩家们进行建造。
在亚力大陆,除了法师们的法师塔之外,还没有这么高的建筑,工匠们的技术水平达不到,魔法使除非是建造魔法塔,不然可不会有这个闲心跑去帮人建高楼。
裴森穿着黑色斗篷,遮掩住了容貌,连佩克斯都暂时被他抱在手里藏在斗篷下面,免得被人认出来,他的身上带着剑,穿着也并不稀奇,寻常的短衣长裤与半旧不新的靴子。骑着的马也不是那种健硕高大的好马,只是一匹瞧着普通个头中等的精瘦灰马,作为代步已经足够了,这和许多远行剑士的配备没有多少区别。
这样的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普通的冒险者。
天气寒冷,在夜晚下了一场雪,他一个人在大雪中匆匆赶路,月光明亮,马蹄落在雪地上,留下一串格外孤冷的脚印。
一旦离开兰诺领,对于他来说意味着即将踏入相对危险的地界,他出色的容貌在少爷身边时不是问题,但一人独行,即便他是超凡者,这种级别的美貌仍然会带来一些麻烦。
裴森很清楚这一点,他的大号长相与现实中的本人更相似,虽然也不错,但并没有到这种程度。
相比较其他玩家,裴森对于比克斯魔方的了解更深,更别说他现在觉得这里就是个真实的世界,所以,为了尽快安全地到达王都,他打定主意一路都会很低调。
幸好黑雾斗篷相当实用,甚至他将亡灵之眼带在身上,黑雾斗篷遮掩气息的效果都会使得别人无法发现亡灵之眼的存在。
裴森佩戴亡灵之眼的原因很简单,他想借着亡灵之眼来寻找巫妖的传承之地。
只有他一个人前往王都,附近虽然或许会有一些零散玩家,但是要想让他们帮忙估计不是很容易,比克斯魔方就算是愿意帮他发布任务,裴森也需要多斟酌一下,他们毕竟并没有加入少爷的阵营,如果在去救少爷的时候反而因为玩家的缘故失控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和玩家们不一样,“npc”可只有一条命,少爷也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存在,他可不像自己一样死了还能复活。
裴森不想有任何意外,就要将意外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他其实一向是个很谨慎而且稳重的人,他从来都不喜欢冒险。
如果喜欢冒险的话,他从一开始就不会进入金玫瑰庄园。
“这样的话成为巫妖或许是更好的选择。”裴森从现在还在霜枫领的巫妖那里得到了一些死灵魔法,但还远远不够,要达成转职不仅仅要找到三处巫妖传承之地,还要掌握50个死灵系魔法知识,比起前者,后者要更困难一些。
幸运的是,少爷留给他的那枚秘纹戒指里,居然有一小本关于死灵系魔法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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