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过了大约一个小时,路易回来了,他气喘吁吁的跑到沈墨的面前。 “你干什么去了,跑这么急?”沈墨随口问了一句。 路易端起桌上的茶水喝了一口,解决了口干的问题之后,他献宝的从兜里掏出一个小盒子,说:“我去给我干女儿买见面礼去了,第一次见面,怎么着也得表示一下。” 路易把盒子打开,露出来一个银光闪闪的精致的小花朵吊坠,路易给沈墨科普道:“玛雅这里的小孩在出生的时候家里都会给他们准备一个这样的礼物,手工雕刻一躲银光闪闪的花,寓意着孩子一辈子都能如花般美好圣洁,咱么入乡随俗,我也给允允整一个,你看,这里我还专门让师傅刻了允允的名字。” 路易把雕刻着允允名字的地方找给他看。这个礼物,是真的漂亮,这朵花,丝毫不见僵硬和刻板,反而活灵活现,一看到就能感受到它的美好。 “谢谢。”沈墨真诚的对路易道谢。 “你谢我干什么,我是给我干女儿的,又不是给你的。”说完他对着路易胸前的项链问了一句,“允允是不是很喜欢这个礼物?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喜欢!” 沈墨:“……” 路易就是永远的蜜汁自信。 庄园子之前就已经找好了专门打理的人,对于沈墨来说,也只是在这里购买了一份房产,他的家,还是在z国。 两人乘坐下午的飞机出发费城,现在路易不对沈墨的妻子和女儿的情况好奇了,他盯上了沈墨脖子上的小金珠,非得让沈墨摘下来给他带一带,美其名曰自己也要抱抱干女儿。 其实不仅是沈墨对亲情有着极大的渴望,对于每一个孤儿来说,这种渴望应该是存在一生的,路易也不例外。沈墨对于允允的喜爱是来自于他是她的父亲,更是第一个和他流着相同血液的孩子,这种喜爱是与生俱来的。但是路易对于允允的喜爱完全就是来自于他对于家庭的渴望,孩子就是未来,是一切新的开始,如果自己的不幸能够在孩子身上终结,那时再好不过了。 两人在费城下了飞机,原本刚准备去费城最大的军史展览馆的沈墨,突然被一个电话绊住了脚步。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