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反派大美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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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锅下油,将鸭子炸至外表金黄,把笋丁、腊肉丁、胡萝卜丁、山药丁加盐清炒后,塞进鸭腹中,用泡水变软的干荷叶将鸭子裹好,用稻草捆绑结实。

    再用余下的腊肉丁和胡萝卜丁,加豌豆和米,做成腊肉焖饭。锅下方煮饭,上方摆蒸笹,放上刚才备好的荷叶鸭,如此就一锅出了。

    赵凌这时候用石头另外搭了一个临时灶,点了火,放砂锅碎米,照例熬粥。

    另外大家还备了一包咸萝卜干,菜肯定够吃了。

    但叶姝觉得,这大夏天的,还是有一道爽口的凉菜比较好。茶棚附近的田都是瓜地,放眼都望不到头。叶姝环顾一圈后,便来了主意。

    叶姝命属下们吃瓜的时候,先把西瓜皮切出来给她。叶姝切掉西瓜皮外表的硬皮,留着里面白绿的部分,切丝,扮盐、糖、醋,随即就轻松做成了凉拌糖醋西瓜皮。

    当叶姝把熬好的粥送到宋清辞跟前时,那边的腊肉焖饭和荷叶鸭也都好了。

    开锅之后,大家早就闻着的香气流口水。而今要揭锅了,所有人满怀期冀的眼神儿伸脖子往锅里看。突然之间,白气蒸腾,香味儿跟突然炸开的毒气一样,奇袭着每个人的鼻孔,所有人都神中了流着口水的‘剧毒’,喉咙不时地做下咽动作。

    肉香飘飘,令所有人都不自觉的加深呼吸,想闻到更多的香味儿。这香味跟普通的肉香还不一样,里面掺着酱香和一种无法形容的菜香。

    叶姝命庄飞把蒸笹上荷叶鸭都拨开,将鸭腹中的菜丁都倒出来。因为都知道会在外头做饭,所以这次大家都带着竹盘子,轻快容易带,骑马颠簸了都不会碎。

    大家都没想到一只鸭腹里的东西,就能出一盘子菜。竹笋丁、山药丁等物都浸满了鲜美的鸭肉汤汁,不必尝,光看着就知道很美味。

    然后就是撕开鸭肉,看那淡粉色散发着浓郁香气的嫩肉,大家都觉得快不行了,肚子里的馋虫儿已然爬出来了。

    撤掉蒸笹,下面红绿白相间的腊肉焖饭就露出来了,咸香味美,健脾开胃,吃这种饭其实都不必吃菜,便很增进食欲了。

    大家都井然有序地在桌边坐好,再三隐忍馋意,等着庄飞分好了饭菜,叶姝一声命下,他们才都跟比赛似得,飞快地拿起筷子,疯狂地大口大口往嘴里扒饭。

    茶棚老汉的吃相比这些人更凶猛,许是很久没吃肉的关系,更因为从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肉,使得他吃饭的面目十分狰狞。大有一种他吃完这顿饭,让他去死都行的架势。

    叶姝和宋清辞、封礼禾一桌用饭。封礼禾向来胃口好,更不要说这是他心仪之人做的饭了,他也吃得飞快,还吃得一脸陶醉,甭提多开心了。

    宋清辞与他相比,那就是冰与火的区别。纵然美味在前,不管香气多么浓厚,他的举止都跟表情一样淡如水,慢条斯文,清静无为。

    封礼禾把一碗饭都吃完了,再看宋清辞那边,才用了两口粥。

    封礼禾并没有想诋毁宋清辞的意思,但说真的,他是鸟么?须还是画眉那种小嘴的鸟才行,不然连大鸟的吃饭速度都比他快。

    封礼禾再看叶姝,她竟没来得及吃,正挑着菜里笋丁和山药丁放到宋清辞专用的小碟子里。数量不多,但封礼禾可以肯定,足够宋清辞食用了。

    若非宋清辞是这种吃饭挑剔、形相清癯的文弱之人,封礼禾说不定会怀疑宋清辞是江湖中什么暗藏身份的大人物。毕竟他这般泰然自若、宠辱不惊的性子,本就不同于凡俗。不过,即便他只是书生,封礼禾也相信宋清辞将来必定大有所为。前提是他真的能好好吃饭,把自己的命保住。

    叶姑娘做出的这等美食,他都是这种没食欲的吃法。真难想象若换成普通厨子做的菜,他怎么活?

    封礼禾沉思了下,还是忍不住关心地去问宋清辞,“宋公子如此不爱用饭,可是自小身子不足所致,到底是什么病?”

    叶姝停下筷子,使劲儿给封礼禾打眼色。这货今天是怎么了,总找宋清辞的茬。大魔头的事情能随便问么,问多了是会没命的,虽然她也好奇宋清辞到底是怎么搞成现在这个样子。

    叶姝悄悄瞄了一眼宋清辞,见他态度还算平和,稍安了心。

    “许和少时受过的教诲有关。”宋清辞轻淡回答。

    “教诲?”封礼禾更加糊涂了,难道还有长辈教授小辈不要吃饭么?

    “虽家资丰厚,但长辈们极喜欢穷养我们,比如丢进荒山里,十天不给饭吃。”宋清辞只挑了最轻微的一小方面来说。

    “我的天,好狠的心。”

    封礼禾不知道宋清辞所谓的‘少时’是多大,就按最大的年纪估算,十四五岁了,那也年纪不算大。封礼禾呆过荒山,之所以称为“荒”,那真是什么野果野菜都没有,只有一些蚊虫、干草、枯树。

    他这样习武的成年人,如果什么东西都不带,在荒山里都忍不了三日。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在那种环境下呆十天,那是多么惨绝人寰的折磨,能活下来真是万幸了。

    叶姝正往嘴里送了一口饭,听宋清辞的话后,忍不住用牙咬住了筷子。‘武林传说’中描述过昇阳宫宫主的选拔十分苛刻,长老们会对掠来的数万名有练武天赋的童子进行魔鬼训练,让他们互相比武、厮杀,最后过关斩将,留下来的那位,自然被认定是最厉害最有天赋的,便会被推举为宫主的继承人。

    叶姝本以为这个传说,已经够厉害了,里面或多或少可能还有夸张的成份。但而今听宋清辞的话,叶姝才意识到原来真实的境况竟比这‘传说’更残酷。

    何止要比武厮杀,还要搞荒野生存,而且这里面一定有非常可怕的淘汰规则。一边挑战着人类最原始的本能,吃着虫子饿着肚子去挣扎求生,一边还要去面对人性最黑暗的一面……

    太可怕了!

    看而今的宋清辞,白白净净,斯斯文文,十分沉静,完全看不出他曾经经历过什么。但或许这就是他的性子冷淡的最深层原因,因为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场面会比他那时候所经历的事更严重了。

    大魔头是一个可怜人,凶狠强大的可怜人。

    想到后半句,叶姝忽然觉得还是自己更可怜,毕竟她连‘凶狠强大’都没有,而且她还被‘凶狠强大’给制掣住了,不得逃身。

    对,还是她可怜,她最可怜。

    叶姝垂着脑袋,痛心疾首地多吃饭。而今她只有这方面能比得过宋清辞了,便多吃点气他。

    封礼禾唏嘘之际,忽然发现坐在他和宋清辞中间的叶姝,飞快地用筷子打着碗边,往嘴里扒饭。随后又见她放下碗,去掰了一个大鸭腿,一口吞掉半个,脸上还粘着饭粒子。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封礼禾忍不住笑起来,看叶姝的眼神儿略带宠溺。

    宋清辞垂下眼眸,默了片刻,才把刚才叶姝给她挑好的那碟菜,倒进粥里。然后他端起饭碗,一口一口地往嘴里喝。

    这绝对是他家宫主最快的用饭速度了。赵凌在旁观察到这一幕,意味深长瞟向那边把饭吃得贼香的叶姝。

    ……

    三日后,大家顺利抵达庐州城。

    叶姝马上表示她要在此地休整两日,连日赶路太疲劳了,她不仅瘦了,还晒黑了,而且脸黑眼圈都出来了。

    “我倒觉得叶姑娘越来越好看了。”封礼禾照旧赞美叶姝。

    没有女孩子不喜欢被夸漂亮,叶姝忍不住美美地笑起来,然后问封礼禾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或安排。

    “倒麻烦封大侠一直受累护送我们。”

    “我暂时还没有其他安排,我一向走哪儿算哪儿,及时行乐,干脆就把你们都送回家就是,正好我也能去欣赏一下扬州的美景。”封礼禾根本不想离开,如果可以的话,他恨不得跟着心上人一辈子。

    “那我们就先找一家僻静点的客栈休息。”

    于是大家就落脚在城东的如意客栈,全部都要了上房,几乎包下二楼一整层。

    大家住下的第一件事,都是去沐浴更衣,洗去赶路时的尘土和汗水。

    叶姝补了半天的觉后,在快日落黄昏的时候,才打着哈欠,睡眼朦胧地下楼。

    庄飞和属下们正坐在大堂吃酒,但脸色阴沉,并不好看。她见叶姝行了,忙上迎上前,看看左右,将一封信塞进了叶姝的手里。

    叶姝发现信封上有个图案,是鸽子形状,不用想便知道这一定是来自百晓堂的信。叶姝拿着信,和庄飞折返回屋,关上门后才将信拆开。

    信上的字体隽秀,内容是告诉叶姝,今夜不要出门,会有人来。

    叶姝想知道这写信的人是谁,就把信纸直接递给了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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