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合作对象-《福运农女之屯粮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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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四叔家却跟别的村民是不一样的,吴家老二过了年就十三了,在外都是个半大的人了,吴三蛋也七岁了,叶安安便同意两个小子做代理人,而不是只零散的拿几个咸鸭蛋。

    去年帮叶家送兔子前前后后挣的差不多也有八百文,按吴四叔的说法,这钱就是从叶家得来的,就算赔了也不心疼。

    吴四叔和吴大蛋也和叶安安签了契约,隔一日帮叶安安做一次咸鸭蛋,一日叶安安给两人三十文钱,但两人必须对叶家咸鸭蛋的方子守口如瓶,但凡泄露,需要赔偿五十两银子。

    虽然相信吴四叔的人品,但她觉得还是有这契约对双方都好,吴四叔吴四婶也觉得这样有道理,镇上的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规矩,便痛快的签了。

    回到家叶乐也回来了,带了五个人,叶石头,叶大狗,叶二狗,吴麦收,还有个女孩儿吴杏花。

    吴杏花的妹妹吴桃花是叶乐的小伙伴,但太小了,以前砍柴的时候吴杏花也帮过叶乐,这丫头记着呢。

    而叶大狗,叶二狗跟叶家老宅住的不远,是村里出了名的勤快能干的小子。叶石头则是搬家后的新邻居,去年她们去镇上,叶石头跟他娘帮几人拎过东西。最后一个吴麦收跟里正家有亲,人是霸道了点,不过还是很讲道理的,最关键的是这就是个孩子王啊,有了他,没孩子敢给这几个小的捣乱。

    叶安安对叶乐那是刮目相看,她成熟是因为心理年龄大,但叶乐就是真的聪慧通透。她记仇更记恩,能从各个方面观察一个人的人品,而且还懂得合理利用资源,这要是搁现代就是一出色的政客。

    给几个孩子的价格是五文钱一个,他们只能卖六文钱一个,每个人一次也只能给二十个鸭蛋,他们需要结伴到周围的村落售卖,回来后将货款交还,剩下的便是他们的劳动所得。

    如果没卖掉,只要没有破损,拿回来叶家也会接收,不要本钱的生意,几个孩子都很开心。

    只是这件事必须经过家人的同意,且每次至少是两人同行,虽然这些孩子大部分都在十二三岁,但还是安全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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