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萧炎整理了半天才把脸上崩溃的表情收了回来,勉强接受了这种无限制格斗的形式,而当他拿过手枪之后,源自于雄性生物本能之中对武力的渴望就占据了上风,顿时就对手中的这东西爱不释手起来。 只能说没有哪个男人是真的不喜欢枪的,蓝诺纠正了几次他在瞄准过程中的错误动作后,也是辅助他完成了第一次的开枪和瞄准,本来萧炎是觉得以他的灵魂力量加上现在的身体素质,任何姿势开枪都没有问题的,开枪要讲究姿势,最大的一个原因就是要顶住后坐力,也就是所谓的压枪,力量足够大的话,理论上任何姿势都是没有问题的。 然而当他真正扣动扳机的时候,即便已经用力攥住了手中的手枪,后坐力却依旧差点让他整个人飞出去。 这看似不大点的手枪,却像是黑衣人里面主角使用过的那把小手枪一样,如果不是他的灵魂力量将他的身体强行定格在原地,恐怕人都已经被后座力推飞出去了。 而在看远方的靶子,这时候他才看清楚远方的靶子并不是一个平面,而是厚度超过了二百毫米的钢板,而此时那块钢板已经被他一枪打穿,中间还流淌着融化的钢水。 “我去?你在子弹里装了什么?”萧炎脸上露出了错愕的表情,虽然这攻击释放的威力总量并不算很大,释放的能量总量其实还不到一公斤tnt爆炸,但威力却相当集中,以至于拥有着极其强大的穿透力,即便是斗王强者的斗气铠甲防御,也顶不住这样武器的一枪。 刚刚的后坐力就已经给了他相当深刻的印象,后面子弹所爆发出来的更是如此,显然这把武器是特制的,只有非凡者才能使用,普通人的话光是后坐力就足以把自己震骨折了,就算是设计成狙击枪,需要以俯卧的姿势进行射击,肩膀也会被后坐力震碎,毕竟即便是在这个世界上力的作用是相互的这一定理在宏观世界之中依旧是成立的。 “这把枪的子弹里面装的是我刚刚容纳的三种火焰,我将他们分隔在不同的空间之中储存,而发射的时候则瞬间撤销阻挡他们的薄膜,让不同的火焰彼此接触在一起引发爆炸,利用的正是各种火焰不相容的原理,不过现在对于这种能量的利用还相当粗糙,你应该能够看出,枪口喷射出来的三色火焰,就是这种利用还太过粗糙的证明,喷出的那部分火焰就是未能融合爆发出来能量的那部分,倘若他们的能量也能爆发出来的话,子弹的威力还可以大幅度提升。”萧炎挑了挑眉,看向蓝诺的目光若有所思。 “你给我看这东西,是想学佛怒火莲吧?也罢,把这招教给你也没什么,如今这一招也算不得多么出彩的斗技了,没有异火,即便你同时融合三种火焰,这一招的威力也最多是玄阶中级的程度,与其学这招,还不如我教你八极崩。”萧炎对于自己当年的成名绝技,也不打算保密了,毕竟他当初都已经成就了斗帝,虽然他的名字现在已经不可以被提及成为了一种禁忌,但却依旧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他的成名绝技当然也是一样。 “你说的也只是融合三种火焰,这一招本身就是对灵魂力量消耗极大的类型,而恰好我正有大量的灵魂力量还没有炼化,无法外放,只能用来操控火焰,恰好适合这一招的练习和使用,三种火焰只能达到玄阶中级,那我就融合四种五种,如果这都不行的话,那就十种百种,兽火没有真正的异火那么狂暴,我完全可以炼制成火种,然后在身上储存大量的火种使用。 更何况像这些武器之中的子弹,如果替换成小型的佛怒火莲,毫无疑问也能够发挥出更强大的威力。” 萧炎若有所思:“子弹里的爆炸物的确是可以增强威力,可你就不担心炸膛吗?” 对于佛怒火莲的威力,萧炎可以说是深有体会。即便没有异火,爆炸引发的威力在如此狭小的空间之中释放出来。对于材料的压力恐怕也是巨大的。 蓝诺却是摇了摇头:“这个世界的材料学比你想象中还要更加黑科技,虽然很难在武器之上附加各种各样奇异的特效,使用一些特种材料制造的合金的坚固程度,却异常的离谱,而且可以通过不断的注入斗气的方式,对基础材料进行强化,效果类似于温养,可以让原本就极其坚固的材料更加坚固,极其锋利的材料更加锋利,至少目前为止我们能锻造出来的枪管,强度是远远要超出子弹之中爆炸物的破坏力的。” 这一点蓝诺也是在亲自参与到金属冶炼行业之后才发现的,而这一点在原著之中其实也有体现,萧炎一直以来使用的玄重尺,虽然算得上是一把不错的精良武器,但也绝对算不上稀世珍宝,否则的话怀璧其罪,他早就因为这把极具标志性的武器被人到处追杀了,没有人因为他武器的坚固而盯上他这一点就足以证明,玄重尺在诸多兵器之中只能算是中上,而这东西的硬度则是高到了让人发指的程度。 萧炎在斗灵级别的时期,使用佛怒火连所制造出来的爆炸威力,就已经堪比上百公斤tnt爆炸了,虽然他的战斗力一直都是同级别里比较强的类型,但也能够大致估测一下斗灵巅峰的战斗力。 而他手中的玄重尺,第一次在战斗之中出现损伤,是足足到他成为了斗宗巅峰,和五星斗尊摘星老鬼交手的时候,即便是那个时候,玄重尺也只是出现了轻微的变形,在表面留下了手指的痕迹,可见其坚固程度。 所以理论上,只要能解决动力问题,这个世界的机械科技是大有可为的,同样也类似于机械生化傀儡的天妖傀,便是以身体极度坚硬著称,可见这个世界的材料学科技多么逆天。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