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楚清不管她说什么,先朝她指了指方柳氏,示意她要想不受皮肉之苦,最好有问必答,不问不答。 老板娘虽说没敢细看楚清的模样,但顺着楚清的手指看到地上已经有两个“破烂不堪”的人,就赶紧闭上了嘴。 楚清问道:“认识他们?” 老板娘看向方砘夫妻,看了半天说了两个字:“好像……” 魏诚毅给她一脚:“看清楚,认不认识?” 老板娘赶紧爬到方柳氏跟前细细看了看。 楚清注意到方柳氏看她的眼神戒备而陌生,可老板娘的眼神却像是在确认什么。 “认识!”老板娘终于将方柳氏糊满鼻涕眼泪的脸辨认清楚,说道:“我丢的那个孩子就是从她家买的,我可没犯法,孩子不是从人贩子手里买的,那是我表哥领我们上门买的!” 这是律法的空白处。 大宣的律法中,父母卖掉子女、兄长卖掉弟妹,都不违法,只有拐卖别家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若仔细研究,会发现律法只保障成年男丁的利益。 楚清已经能够确定小宝就是自己这具身体的亲生儿子,却还忍不住要证实一下:“他家姓什么?你说的那个孩子叫什么?” 老板娘脱口道:“他家?他家姓……方!对,他家姓方!我买那孩子……你谁呀?” 要不说,干过小买卖的妇女,胆子还是比较大的,至少,方柳氏就不敢像她这么问。 老板娘边问边看向楚清,然后愣住,再然后也失声:“……袁氏?” 刚才进门,第一眼没仔细瞧,以为是个男的,这会儿听声音是个女的,再一端详,老板娘就打了个哆嗦。 趴在边上哼哼唧唧的老板也抬起头看向楚清,也愣了:“怎么是你?”当初差点就欺侮成功了呢。 魏诚毅上去又每人赏了两脚:“回答!孩子叫什么?” “小、小宝……”老板赶紧吭声,也不哼唧了:“当时买回来挺喜欢的,就叫了小宝,可惜是个哑巴,就没给取大名。这些……昨天你们不是问过了吗?” 楚清走回椅子边坐下。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