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六章女朋友和情人的区别-《爱你成瘾岁月怎敌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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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以为自己成为了郝承晟的女朋友,后来才知道不是,她只是他的情人,这两者是有区别的。

    女朋友是可以带去出席任何场面,可以成双成队,可以见他的家人,介绍给他的朋友,是光明正大的存在。而一旦贴上某某情人的标签,注定只能躲在男人身后,金屋藏娇,无法公开,不能外出吃饭看电影,逛街蹓马路,说句不好听的,她就是他养的一只宠物,招之即来,呼之即去,高兴了,摸摸头,不高兴,冷着眉眼,拒人千里。

    尽管郝承晟对她的态度总让她感到屈辱,但她不在乎,她的目的是留在他身边,获得他的信任,然后伺机而动。

    她是天生的好演员,从最初半个月见一次,到一周见一次,再到一周两次甚至三次,她能察觉到郝承晟对她的迷恋,特别是在床上,他几乎是疯狂的,渐渐的,他眼里的阴霾少了,更多的是炽热,他象熊熊燃烧的大火,一点一点将她焚烧,烧得她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那样漫长的过程里,她始终是迷离无措的,不安又冲动的,象随波逐流的浮萍,任他带着她起起伏伏。

    或许杜齐说的对,照这样下去,她很可能打破身为郝承晟女伴最长的纪录。再后来,他不让她去客房睡了,把她搂在怀里,两具身体侧身弯叠在一起,安静的入眠。

    可她依旧只是他的小宠物,依旧见不得光。

    有一天晚上,她躺在他怀里,闭着眼睛说,“我不想继续念书了。”

    他问:“为什么?”

    “我想天天跟你在一起。”

    他轻笑了一下,似乎有点不信,“就因为这个?”

    难道这个还不够吗?男人不都是喜欢听这样的话吗?可她很聪明,听出他语气里的狐疑,踌躇了一下说,“她们不喜欢我,我不想呆在学校里。”

    “她们是指你的室友?”

    “嗯,她们孤立我。”

    他很轻很轻的叹了一口气,气息喷在她头顶,微有暖意。

    “好,不想念就不念,什么时候想念再给续上。”

    于是第二天晚上,他亲自开车送她回学校拿行李,她在楼上收拾东西,他坐在车里等,那是第一次,他亲自陪同她出来,表现得象个称职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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