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合作-《华娱之崛起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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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浩略显有些无奈的回答,“是有这么个想法,可惜没有哪个唱片公司愿意收留我…”
大王可是将刘浩打听的一清二楚,拍了拍刘浩肩膀表示不要气馁。
大王接着说道:“你既然叫我一声叔叔,那做叔叔的我也应该尽全力帮你,我可以出钱帮你出专辑唱片….”
“?”又来一个,相比于王晶花,刘浩对大王更为警惕,一时不明白他的用意,于是说道,“这样不好吧,一张专辑唱片光制作最起码得十几万,这么多钱….”
“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十几万而已,我还花的起….”
大王继续说道,“而且这十几万花出去,也不一定能赔,我看过你写的那些歌,挺好的,
我对音乐行业很有兴趣,一直就有了进入试水的打算,却一直没有契机,这次我投资你,赔了,就当是我付的学费,做生意哪有不赔钱的.…”
刘浩心有意动,自己想成为歌手,华艺确实是个很好的合作对象,华艺有资金,也有着自己的宣传和发行渠道。
渠道是相通的,只要花点时间转变下就行。
刘浩说出来心中的问题来,“那您是想成立个唱片公司签约我还是只帮我出个独立唱片,最后若有收益又该怎么算,那我的歌曲版权又该怎么算,我创作的歌曲我希望是我自己的….”
“这个我们可以好好谈谈,谈到你满意为止。”
有合作的意向,于是连忙打电话将自己的经纪人王晶花叫过来。
看着自己的经纪人王晶花在谈判桌上和华艺的交锋,想起后世这两方的“爱恨情仇”,心想着这一世的“相爱相杀”不会是是从这一次为自己谈判开始的吧。
还以为会有什么唇枪舌战,结果谈判是相当轻松。
比想象中的还要容易。
双方会先注册成立一家新的唱片公司,在这家唱片公司里,刘浩这方拥有55%的股份,华艺拥有剩下的45%的股份。
一张专辑唱片一般制作费在几万到十几万,考虑到运行成本,华艺会先注资30万,最高再追加15万。
发行宣传的费用会由华艺自己先承担,最后会在专辑唱片的收益中扣除,费用会有个最高限制,如果发生了亏损不会转变成债务。
刘浩一张唱片的分成约在20%左右,这其中包括制作人分成,歌手分成,作词作曲分成,其中歌手分成在8%。
这个分成看起来不高,但实际上已经很高了。
唱片分成,一般渠道终端拿30%,制作人拿9%,作词作曲一共拿5%,再减去出版社和音乐制作协会等费用,歌手和唱片公司大概分到一半多一点点左右。
唱片公司要制作专辑,发行,宣传等,费钱费力,能给8%已经是十分有良心了。
像世界流行天王迈克尔和索尼合作,能拿到业界最高的20%分成,这其中还包括制作人性质的分成,甚至还要拿出一笔钱来制作宣传等等。
大歌手才有议价权,一些歌手或者新人分成甚至不到1%….
有些歌手和公司宣传说歌手拿了多高的分成,不说是那种分成和销量成绩挂钩的,有些签的直接是利润分成。
利润分成有很大的猫腻!利润分成是指唱片公司扣除成本后盈利后的分成。
是否盈利,可是唱片公司说了算。
唱片卖得不好,亏损了歌手分不到钱,唱片大卖,唱片公司也有的是办法做账做的亏损,歌手一样拿不到钱。
分给歌手多少,就要看唱片公司有多少良心了。
一般来说现在国内的歌手也不指望在唱片上赚钱,走穴商演,节目通告,广告代言,开演唱会这些才是大头。
歌手分成会根据刘浩以后的名气最高提高到20%,虽然公司是刘浩说了算,但是公司收益和个人收益要分开,个人分成是多多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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