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李牧的生死之交-《穿书八零农妇有点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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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色一字夹哪里都有,林子萱也懒的多看一眼。至于鸭嘴夹和其他的,她每件都拿了一些。还有就是一些比较好看的发笼,想着刚才批发的衣服,搭配一些发夹。林子萱挑的很认真。女人站在一边瞧着,感觉她挑的夹子看起来很普通,都是大家平常会戴的,又感觉她挑的很杂乱。

    “妹子。你这样挑好像不太好。太杂乱了。人家也不会买的。”太杂乱放到一起摆摊,人家看到了,不知道怎么搭配衣服,也就不准备买了。很多时候都因为这样,摊主错失机卖出去的机会。

    “谢谢老板。我买这些都有自己的用处。不一定需要卖出去。”林子萱寻思着到批发市场的,大多都是商贩,老板也比较熟悉了。能搭配什么衣服,她也是心知肚明。能给林子萱一些建议,让林子萱感觉这个老板人品不错。要是其他老板,才不管你挑的什么东西,只要她能出货就行。

    老板若有所思,就算是留着自己戴,这些搭配在一起也实在太难看了。不过林子萱既然这样说了,老板也不好多说什么。

    林子萱的这些东西,她直接给了最优惠价格,“妹子,以后有什么需要还到我这里来。我一直给你最优惠价格。”

    这感情好,省的到处乱跑了。

    林子萱谢了老板,提着东西径自到文具档口。她准备进一些笔和本子,就算卖不出去也能给李牧用。文具档口没什么人,她四处仔细看了,被一个少年吸引,少年穿着洗到发白的衣服,蹲在一家店铺门口奋笔疾书。

    林子萱凑过去一看,少年写的是毛笔字,龙飞凤舞。

    “你写的这字真是敷衍。越来越不如以前了。”文具铺子老板双手抱臂,眼睛翻出天际。“我这里收字画不错,你也不能自己随意写几个字就想卖给我。”

    “老板,我这字写的不错。是草书。”少年脸色通红,硬挤出几个字。他已经很努力写字了,自学成才,哪里有哪些师父教的写的好。老师说他很有写字天赋,直到他出来写字,发现能卖几个钱,就一直做这个,起了这方面的心思。

    “草书?你以为我没见过草书?”老板抬起手指着店里挂着的字画,“人家这才是草书,你写的这个就是乱写。你再这样写,我可不给你钱了。”老板想想尤其不解气,“每次来都浪费我的笔墨。真无聊!”

    少年憋着气,他知道自己字画没受过专业教育,老师说他写的有灵气,他就努力练字。可这练字也有本钱,他没钱买纸和笔,就只能拿着笔沾水在地上写。这样练字不一定能写的好,他也是尽力了。

    “老板,我能不能写一副?”林子萱来了兴趣,她在学校为了修学分,报了学校的社团。偏其他社团人满为患,还有字画社团没什么人,她就参加了。写的不是最好,社长也说她写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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