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搬家家宴-《重生1983:我把老婆宠成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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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你来我往,不知不觉两瓶茅台喝完,江晓白又开了一瓶。

    江晓吉酒量不行,表示要退出,推辞不再喝了。

    陈援朝道:“那哪闷行,必须喝!”

    这一桌八人,就他一个不姓江,明显的其他人要灌他的酒,好不容易逮着一个酒量差的,必须把他拉起垫背。

    这叫半夜里吃桃子,选软的捏。

    江晓吉道:“喝酒我是不行了,我们比吃肉。”

    众人哄然叫好。

    比吃肉,也是这个年代的特色。

    这个年代平时大家都没肉吃,过年或者家里有客人的时候,一般都会做几个肉菜,这时候就出现了比谁吃肉多。

    老百姓有一套自己的评判标准,谁吃的肉多,谁就是厉害的人。

    通俗的理解,能吃肉的人,能干!

    因此,那个年代经常会流传出某某某吃肉厉害,一顿能吃多少多少的,也算是一种名气。

    江晓吉酒量不行,但他长得五大三粗,肉够吃的时候,吃一斤两斤不在话下。

    他这也是扬长避短。

    “吃肉就吃肉,哪个怕哪个?”

    陈援朝欣然同意。

    在他们村里,他吃肉也是有名有号的,根本不虚。

    何况,在他心里,喝酒他一个人肯定喝不过江家的七个人,因为毕竟喝酒的时候可以敬酒,吃肉的话那就是一人一坨,不存在谁敬谁,相对公平。

    江海洋站起来,把风锅儿里的大坨腊蹄子肉给每人夹了三坨,风锅儿里基本就只剩下海带了。

    “你们先吃,我去加菜。”

    比喝酒,江晓白还不虚。

    毕竟上一世他的酒量是练出来了的,加上现在年轻,身体健硕,一个人喝个斤多酒也不会醉。

    但是吃肉不行啊。

    他是经历过好生活的人,对大鱼大肉并不感冒,因此赶紧找个机会准备开溜。

    “行,你去把肉添了再来,我们等你。”

    陈援朝哪里还看不出江晓白的心思,直接点破,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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